【大紀元1月9日訊】*我的「定盤星」
我不是理論家,不懂一樣主義。依我理解,一個真正的自由主義者,他對人性的弱點有深刻的體認,很明白任何人包括自己都有軟肋和局限,所以寬容且謙遜;他不容任何人輕易剝奪自己的天賦權利,不會輕率出讓自己的正當權利包括自主選擇權,同時尊重別人的各項權利包括自主選擇權,所以執著又大度。
我不是信徒,未入一家教門。但我相信,一顆真正高尚的心靈,有悲天憫人的情懷,有自度度人的願望,斷不會蔑視眾生;在他眼裏,任何一種對別人的優越感都是輕薄的狂妄的,何足道哉。
我欽敬真心誠意捨身求法的聖徒,鄙視見風使舵巧言令色的小人;感激腳踏實地為民請命的志士,厭惡裝腔作勢沽名釣譽的佞人。
一、為什麼要來討論這個無趣的話題
我曾發表過一篇雜文《搞不懂的「中流」》,調侃那家專門刊載「極左」遺老們「大批判」檄文的雜誌。說他們不便稱自己為「上流」(「舊社會」的權貴富豪才以屬於「上流社會」自炫),又不甘承認自己「下流」,所以只好命名自己為「中流」;要不,就是沒弄明白「中流砥柱」這個片語的含義,把意思弄擰巴了。該文惹得那幫「左」大人很不受用,我卻在偷著樂。
我曾發表過《「建設性」是嘛玩藝》的評論,捍衛我作為一個公民,質疑現狀、揭露時弊、表達憤怒的言論自由,慨當以慷,憂思暫忘。
我也曾發表過《強勢•主流•高端以及……》的短論,辨析當下傳媒最愛自我吹噓的幾個「關鍵字」。我想問問吹噓者,你所說的「主流」是民意的「主流」,還是官話套話的「主流」?你的「主流」位勢是來自公眾的信任還是權力的壟斷?不論我的辨析是否正確,我感覺自己提出了一個有探討價值的話題。
然而,提起所謂「體制外(寫作者)」、「體制內」,我感覺好似捧起了一坨爛泥,說品評太噁心,說掂量也生厭。我本想不予理睬,卻不樂見其謬種流傳。促成我寫下這篇文章的是,近期我看到網路上和報紙上都有智商並不低的人採用了這對莫名其「沙」的概念。
先是在網上看到2005年12月19日一個筆會組織《寫給吳思的頒獎詞》。頒獎的結語是:「在吳思先生的寫作裏,有著中國智慧的寬容、坦誠及和解意願」。這當然也是頒獎者的寫作「導向」,我極表贊成。這句話的前一句是「在吳思先生的言路和思路裏,有著堅韌而靈動的民間草根願心,這可能是比他創造的概念更大的貢獻,他不是顛覆、否定、進行不可調和地批判,而是提供對話、表述,提供人人可以通感通約的理性識見。」也就是說他平等、包容、理性的寫作態度,比他創造「潛規則」、「合法傷害權」等概念的貢獻更難能可貴。頒獎者把獎頒給吳思這樣有工作單位(所謂「體制內」)的人,本身也是寬容、和解態度的體現。然而,就是這份倡揚「自由寫作」和理性寬容的頒獎詞,也採用了什麼「體制內」、「體制外」、「體制邊緣」的概念,且將所謂「體制外寫作」的要求看成一種更高的境界。
然後是2005年12月24日的《羊城晚報》「花地」版搞了一個戲擬的《2005年文壇九大公案》回顧展。第3大公案是某人訴我「誤導雜文」案。編者在仿擬的「裁決」中說:「爭執的焦點在於‘站在哪裡’——站在‘體制內’或‘體制外’……因此,在體制外的原告可能要求過苛,在體制之內的被告對原告也要多一些體諒。」編者對我當然沒有惡意,但他像學結巴說話一樣,自己不知不覺間也被結巴話語「克隆」了(本文亦有這個問題)。
由此看來,如果對這種狀況視而不見,所謂「體制內(外)」的概念謬種,就有可能像禽流感病毒不遭阻擊一樣傳播開去,損害健康的話語環境。
二、誰在「體制」之外?
講「體制」就得先給「體制」下個基本說得通、大家可以接受的定義。
我們通常說的「政治體制」、「經濟體制」、「文化體制」等等,涵義明確,指的是一套權力結構以及保證其有效運作的相應的法律、制度和不成文規則。但那些言說「體制」內外的人所謂的「體制」,卻似「第22條軍規」若隱若現教人捉摸不透。如果是指「飯碗」的「屬性」,根據是否在國家機關、國有單位工作來區分體制內外,那倒也簡單明晰,但搬用者似乎又不是這樣界定的。如果是指不便於明言的政治體制,則舉凡生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範圍的人,無人能置身於這個「體制」之外。
「體制」是根據一套政治原則、政治文化和社會倫理建立起來的,只要還沒有徹底崩潰,它的力量在它的勢力範圍內無遠弗屆,豈是你可以隨意「外」之的!莊子是個散淡的人,但他十分明白「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他那個時代的「天地」當然不包括今天可以移民的歐美,而只有「中國」及四方蠻夷。「中國」不必說了,蠻夷也被納入了「朝貢體制」或「宗藩體制」。而「江湖」上的團夥、占山為王的綠林豪傑們以及後來的佛教、道教組織,也都實行等級制,有主從關係,與朝廷的君臣體制本質上並無二致。
今天有沒有依「君臣之義」建構的「體制」(那些出現掌握絕對權力的「一把手」和「一言堂主」的地方應該是吧)這裏不討論;我只想問,誰能因為自命在「體制外」就可以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可以完全拒絕執政黨的政治領導而不受管治?你在私營企業工作,你是私營企業主,乃至你呆在家裏什麼也不用幹,你就可以不受「體制」束縛嗎?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體制」就像滲入空氣中的特有元素,已迷漫於我們的生活之中。只要你還沒有離開這個國度,你聲稱自己跟「體制」一刀兩斷了,這不是癡人說夢,就是裝愚賣傻!
如今的寫作者,不用提為老闆、地方官員、明星當槍手的某些「自由撰稿人」,就是無功利的作者,除非你寫了不想發表,甘心放在「抽屜」裏,你根本就不可能置身於「體制」之外。在某個沒有什麼影響的小報小刊,或者在網路的BBS版上發洩幾句,也並不表明你就超拔於「體制」之外了,那不過是無關痛癢、無足輕重,在「體制」可以容忍的範圍之內自說自話,或被當作頑童似的撒嬌撒野輕蔑地對待罷了。
就算你當真去搞什麼「體制外寫作」,挑戰「體制」,所有文字只在境外發表(姑且不論完全發表於境外的言論對中國社會的實際影響有多大),你在國內總有生活來源吧?而這生活來源,不論是輾轉彙來的稿酬,還是出於何方饋贈,縱然是來自海外慈善基金或個人的純人道主義捐助,也仍然與「體制」權衡利弊得失之後的容忍有割不斷的聯繫:是「體制」意在改善國際形象(人權紀錄)的表現;甚至是「體制」本身(作為國際統一戰線工作)的一部分。
當然,我們可以善意地理解樂觀地評價,這是一種值得肯定的官民互動和國際互動,是最終走向「和解」、「雙贏」和社會進步的良性開端。
前述那家筆會組織在給吳思的頒獎詞裏寫道:「在眾多體制內的寫作者,不得不進行‘算計’‘辯解’的寫作裏,吳思先生的‘利害算計’是最為公開的、透明的、誠摯的,他以身檢驗著我們生存的底線。」我可以補充說,個別自命為「體制外」的寫作者同樣有「算計」,甚至有更為精明的利害算計,不過不像吳思先生那麼誠摯。
有的人非常清楚,隨著執政者的「執政能力」提高,不想升官發財的平民百姓在國內媒體(包括網路)發表文章並無多大的政治風險,只要媒體敢發,出了問題被追究的是媒體相關責任人,他們如果「守土失責」會受懲罰,撰稿人卻可以平安無事。在境外媒體發表「出位」、犯忌的言論也未必出什麼大事,仍然可以出國訪問、演講,只要不搞串連、不搞組織活動,不參與實際的政治操作,是不會坐牢的,縱然坐牢一般也不會把牢底坐穿,更不會受到張志新一樣的對待。
有的人正是看准了這種政治行情,仔細預測了安全係數,反復評估了成本收益率,於是把握時機,一反小心翼翼的故態,裝出一副比誰都要徹底要激烈的模樣,儼然成了唯我獨革的體制外「鬥士」。這種聲調突然高了幾個八度的體制外「鬥士」,是否真的勇士且不管,逼人「捨生取義」攢節烈牌坊,道學家的氣味未免太濃了!。倒是那些平實地、堅韌地堅守著自己的良知的人,才更值得我們敬重和信託。
在當今中國,真在「體制外」的,我看除了各色通緝犯,可能還有兩類人:一是扯旗搞武裝暴動的,但實際上並沒有。今天若有人嘯聚水泊梁山,不消一天,政府的快速反應部隊就可以將其蕩平。二是黑社會,黑幫勢力。可是「警匪一家」、「黑白通吃」的新聞報導,我們已見了不少,哪裡還會相信有純粹「體制外」的黑惡勢力?
請問,那些通過行賄受賄、坐地分贓、變相合夥等手段內外勾結,鯨吞大批國有資產而暴發的「民營企業家」、大貪官污吏,他們蛇鼠一窩,共生共榮,誰是體制內誰是體制外?分什麼「體制內」、「體制外」,簡直是「無事生非」沒話找話說。
再者,按照某些人的劃分,當下中國全部的媒體、全部的公立學校、全部的公立科研機構等等,無一不屬於「體制內」;如果身處「體制內」是一種原罪,那麼是不是意味著當下中國全部的媒體、全部的公立學校、全部的公立科研機構對推動中國社會進步全無價值?是不是意味著這些領域的從業者都有原罪?持這種觀點的人把自己當作救世主,是不是太狂妄了?他到底是要拯救芸芸眾生還要與世人作對?
說到寫作者,與我有同樣感覺的人不是個別。牙醫出身,只做過短期的作協合同制專業作家的余華,在2005年9月9日出版的《南方人物週刊》上對此有明確的回答——
記者問:「有一種說法是,體制內的作家在思想上不能獨立,而作家的寫作最重要的就是思想的獨立。你認為呢?」
余華答:「不存在體制內體制外的區別。例如莫言、蘇童、賈平凹,他們都是在體制內,但他們依然很優秀。讀者要明白這個一個道理:只要作家是生在中國,就是在體制內寫作,不可能獨立。要說不同無非就是有的人有工作,有的人沒工作而已。」
也是那個9月,我在去西安的飛機上翻一本航空雜誌,讀到四川的藏族作家阿來的一篇專訪。這位元有工作單位的茅盾文學獎得主毫不遲疑地駁斥別人對他的身份「定性」說,我認為我的寫作很「另類」。
三、人的思維也分體制內外嗎?
如果說將人的工作崗位、社會身份區分為「體制內」、「體制外」還勉強可以接受,那麼,將人的思維劃分體制內外並且認定「體制外思維」優於「體制內思維」,則完全是毫無意義的譫言妄語。
在前述《羊城晚報》那個涉及到我的「公案」報導中,「原告」稱:鄢烈山一再對我說他「不贊成‘體制外思維’」,他相信「體制內思維」的作用更大。這是「原告」的杜撰,我根本不認同,又怎麼可能採用「體制外思維」、「體制內思維」這種極其荒謬的說法呢?有心人可以查閱,關於寫作的短論、前言、後記,我這些年寫了不少於20篇,從未使用過這種爛泥巴「術語」。我還沒有神異、高貴或悲慘到需要人代言,這種觀點若真是我的想法也不值得害怕對眾人高聲講出口。
我認為,將人的思維分什麼「體制」內外,無非在襲用階級分析劃「成分」的老譜,將人們的階級地位決定人們的的思想意識,置換成了人們在「體制」內外的身份決定了人們的思維。人們的社會存在對人們的思想當然是有影響的,但以此來判定人們的思維優劣高下,這種「決定論」不值一駁。
自古以來,真正的思想者、人類文化創造者的思維與他們所置身的體制並無必然的聯繫。眾所周知,古希臘思想之集大成者亞里斯多德出生於御醫之家,貴為王者師。啟蒙運動的泰山北斗伏爾泰,出入「體制」內外,既蹲過兩次巴士底獄,多年流亡國外,又曾托庇于貴婦夏德華夫人的城堡一十五載,並且有一段時期做了普魯士國王腓德烈二世的上賓。無論何時何地何種身份,都不妨礙他「不露雙手」地對專制王權和神權「射出暗箭」,使他無愧於一個時代的表徵。至於莎士比亞、拉辛、歌德、貝多芬、莫札特這些作家、藝術家,他們人生經歷中與王室、宮廷的關係更緊密,卻不曾使他們對人類文明的貢獻減色。作為思想者、寫作者,他無可替代的創造(比同代人多出了什麼,為後人留下了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以中國而論,春秋戰國時期,孟子曾痛駡「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君無父是禽獸也。」倘若楊朱與墨子真是鼓吹了「無君無父」,那他們的思維之超前可謂先知。明末清初的黃宗羲斷言「自秦以來,凡為帝王者皆賊也。」在君主制的一統天下,他能有這種思維也是十分了不起的。然而,楊氏、墨氏、黃氏之所以能有這種驚世駭俗的思想,並不是他們預設了一個什麼「體制外思維」的立場,而是因為他們從自己的生活感悟和求真求善的社會改造目的出發,思想百無禁忌而得出的結論。
這樣的討論也許太抽象,可以仁者見智,讓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將思維分成體制內外的荒唐吧。
那些大貪官,一邊利用職權大撈特撈,一邊讓老婆孩子先走一步移民西方發達國家,自己則身藏多國護照隨時準備開溜,他們的思維絕對是「體制外」的;而對於雷鋒,從上世紀60年代至今,人們一提起他,想到的不是「學毛著」而是「做好事」(即從古到今都為「體制」所容的「行善」、「助人為樂」),雷鋒的思維絕對是「體制內」的;難道一個正常的人會認為貪官比雷鋒更值得尊敬嗎?
我鄙棄「體制內(外)思維」這種毫無意義的概念,但在勉強接受體制內(外)這種「兩分法」的條件下,我承認同樣的思想觀點可以選擇「體制內」或「體制外」兩種不同的話語系統來表達。這只是表達方式的不同,是言說策略的選擇而不是思想差異。古人講「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改革開放前揭批鄧拓吳晗廖沫沙「打著紅旗反紅旗」,講的都是表達技巧。李敖講「反求諸憲法」,我講「公民寫作」中的「循名責實」,都是指正大光明地用「體制」不能不容忍的話語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訴求。它們與什麼「體制內思維」豈可混為一談?
讓我抄錄1997年出版的雜文自選集《中國的個案》的後記中的結束語來結束這篇隨感體的文論吧:
尼采「重估一切價值」,他提出唱反調的四項原則:「第一,我只攻擊那些勝利的東西——如果心須的話,我會等著它們變成這樣時才攻擊他們。第二,我只攻擊那些我在攻擊時找不到盟友的東西,也就是說,只攻擊那些我須單獨攻擊的東西……第三,我從不攻擊人身——我只運用人物當作一個有效的放大鏡,借此可以使那一般的,但捉摸不定難以接觸的醜惡看得更清楚。……第四,我只攻擊那些排除一切個人差異的東西,只攻擊那些不乏不快經驗之背景的東西。」(《瞧!這個人》之《為什麼我這樣智慧》第七節)
我沒有尼采的才力,沒有他的那種自信,但我想向他學習。
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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