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克文律師談法律(100)

一種使命和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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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1日訊】四年多以前,筆者在《大紀元時報》新州分社編輯部的鼓勵和支持下,開始嚐試著用中文把一些美國的法律常識介紹給讀者。斷斷續續,也不知不覺地寫了一百篇文章了。在這四年多的時間內,由於工作時間的繁忙和壓力,多次想停筆不寫了。但是每當收到編輯部和讀者的電話詢問時,總感到有虧欠社會以及有一種使命和責任感,促使筆者在深夜繼續點燈把一篇篇文章寫完。

  當初為甚麼會選擇以介紹案例的形式寫文章呢?這個決定可能與筆者從事以訴訟為主的律師職業有關。作為一位優秀成功的庭審律師,他首先就熟知他在庭上的表現切忌不可做冗長枯燥長篇大論,這會使陪審員和法官都會昏昏欲睡的。他一定知道他要引起聽眾的興趣,聽取他對法律的獨到見解。只有當你的聽眾對你有好感時,他們才會投票給你。很多對法律有深入研究的律師,就是不能夠以最簡單而且常人可理解的語言,把那深奧的道理解釋清楚。這也就是寫有關介紹法律的文章的難處。寫的人很累,讀的人不知所云。所以筆者決定採用介紹案例的形式,用講故事的方法,加入法官的推理,使普通讀者能通過一個個案例而學到一些法律知識。普及法律的方式,該應與在法學院博受律師正規系統訓練不同。

  今天應該是本專欄的第一百篇文章。不過今天筆者不介紹案例,而是談談筆者為甚麼會半路出家,棄工攻法律,以激勵更多華裔青年從事法律工作。二十幾年前,當筆者與家人剛從中國來美國時,全家一貧如洗。某天,筆者偶爾來到紐約市的哥倫比亞大學校園,站在校園中的廣場上,看到如此美麗、莊嚴的校園,筆者下決心要來此讀書。對一個家母替人幫傭、身無分文又不會英語的新移民來說,談何容易?最後筆者在家母做工的幫助下,孜孜不倦努力讀書,終於完成心願,畢業於「哥大」的工程學院。

  在熬出頭時刻,筆者才深深體會到在美國這個充滿生機的國家,老天不會辜負一個努力上進的清貧學生,尤其是一個在國內根本沒有甚麼機會的人。筆者曾因為父親被中共政府冤枉抓去坐牢十幾年,所以從懂事起至來美國前,一直過著旁人不知的「二等公民」生活。那時中國國內對「出身」不好人之歧視,比現在在美國受到種族歧視,真有大巫見小巫之感。筆者記得反正小時侯學校裡有甚麼好事,都輪不到我頭上,偶然筆者想提出甚麼要求時,總是會受到「你不想想你的出身是甚麼」的戲虐。每天過著非常壓抑的生活。

  但是,也就是這種在逆境中成長的孩子,才會被鍛造出寧可站著死、不願跪著生的倔強性格。做律師者都會受到各種各樣的壓力,例如哈佛、耶魯畢業的法學院學生,雖然受到很好的教育,但是不見得擁有另一種不是在學校裡可調教出的氣質:一種敢為客戶敢拚敢打敢死的大無畏精神。

  我的第一個案子,應該是在中學畢業後替父親翻案。當時十幾歲的我一直在想弄清父親到底犯了甚麼法而被抓去坐牢。後來母親帶著我坐上長途汽車,翻山越嶺來到了安徽省白毛嶺的勞改農場,這是我第二次見到了吃勞改飯的父親,距第一次在我五或六歲時在上海提藍橋監獄時的父親已經有十幾年了。在白毛嶺的父親,已經是被打成疾的殘廢,不能走路,終日躺在簡陋的茅屋裡奄奄一息等死。父子見面不知從何說起,我只記得在短短的幾天裡,詢問到底發生甚麼事,父親口口聲聲總說,翻案是不可能的,永遠講不清了。

  最後我才弄清,父親在香港從醫時,不知怎麼給台灣的蔣經國寫了信,因蔣經國曾經是他江西所讀某學校的榮譽校長,父親同時又委託台灣當局尋找他失散的隨軍去台的祖父和祖母,台灣當局確實派人跟他聯繫過。就這麼一點事情,父親從香港返滬後就被抓起來坐牢二十年。所有的證據就是那些信件的副本,也不知怎麼會被上海市公安局獲得,可見政府在海外的耳目不少。

  回到家後,沒有人願受牽連而幫忙寫申訴書,只得自己寫。具體內容已經不記得了,只記得一個論點:既然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一個省,何謂控我父親「叛國投敵」?申訴書寫完後,請了高人指點,他只改了一個詞,把我的申訴書裡的所有「你們」(指政府)怎麼怎麼,改成「我們」該怎麼怎麼。這個詞一改,避免了我自己差一點變成了反政府的反革命分子。我永遠受益這一字,「你」改成「我」的改變!現在我在與政府檢方談話時,總是稱我們應該怎樣處置被告,而立即縮短辯方律師與檢控官之間距離和對立,使案子解決快得多了。

  幾個月後,法院叫我們去了,問了我們有甚麼要求,我立即領悟到父親會被釋放。果然幾天後法院正式推翻判決。我想這一結果,也應該是時代改變了,而不是我一個不懂事的年青人大辯論的結果。但是不管怎樣,我嚐到了第一次替人辯護的成就感。但是從來沒想到今後會去做律師。

  來到美國後,我應該順理成章地的去攻讀法律,但是當時剛離開一個充滿政治鬥爭的國度,已經受到將近二十年的「出身不好」的壓抑,哪裏敢去想從事筆桿子的行業。就這樣,我與絕大多數的華裔孩子一樣,去選讀較為保守、穩定的電子工程,一口氣從大學畢業進修而取得碩士學位,最後順利地在美國大公司惠普(HP)及AT&T 服務。

  在擔當電子工程師多年後,一直在想去做些其它的事情。在嚐試了一兩門MBA的課程後,我感到不太喜歡那種硬把做生意和市場規律用數學去公式化的學科。碰巧為了我所購買的合作公寓的事,我與合作公寓的董事會,幾乎打了官司。最後,我被男明星 TOM CRUISE 在一部 A FEW GOOD MEN的影片中飾演一位庭審律師的超帥的表演徹底感染。他在法庭中穿著筆挺的制服踱來踱去質問證人的那種帥氣,叫人不能抵擋。我決定換跑道去做律師,而且就要想做庭審律師。

  那時的我已經是三十出頭,做工程師都八、九年了。我不知道自己真的會放棄高薪工作而重做學生。但我還是有意識或者無意識地去參加考法學院補習班,通過了法學院入學統考,最後只向一家在我家附近、唯一的公立法學院,紐約市立大學的法學院提交了申請書。我當時一切聽天由命,如果該學院收我,我再認真考慮是否要去讀法學院。後來該校也真的錄取了我,此刻我真正感到不能退了,於是收拾完畢,告別了我的工程師職業,一去不復返了。

  法律學院三年的教育,把我改變成一個完全不同的人,我從來都沒有那麼自信過。我刻意選修華裔學生不敢修的庭審課程,為畢業後能像 TOM CRUISE 一樣擁有在法庭中穿著筆挺的制服踱來踱去質問證人的那種帥氣。我現在一點都不後悔當初改行的決定。我用了很多的努力,終於把從小因為在壓抑的生活陰影下造成不善於講話的靦腆自卑性格,變成了法庭上自如自在地像 TOM CRUISE一樣穿著筆挺的制服踱來踱去質問證人的超帥庭審律師。我僅希望我的那些短文,能激起更多的華裔對法律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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