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7日訊】葵青區議會調查區內超級市場及店舖出售的食物,發現61款過期食物,其中一款火鍋湯料逾期4年半。消費者委員會表示,超市商舖出售過期食品貨品是不能接受的。
葵青區議會關注消費權益工作小組在過去3個月,調查區內5大超級市場,及個人護理連鎖店出售的食品。發現部分店內出售的小食、罐頭及飲品等過期,其中有豆豉醬及叉燒醬,過期超過3年半。一款火鍋湯料過期,超過4年半。另外有嬰兒食品,過期4個月以上。調查共發現有61款過期食品。
小組發言人表示,由於嬰兒抵抗力弱,進食過期食品,會嚴重影響健康,促請超市及商店嚴格執行品質監控,而消費者購物時亦要看清楚有效日期。他們又指出,年近歲晚,市民急於辦年貨,促請超級市場嚴格執行品質監控。
對於有超市及商舖被發現出售的食品和貨品過期,消委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表示,事件反映超市必須加強規管巡查,確保出售食品,合符法例規定及消費者要求。她呼籲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留意食品有效期,盡量選擇新鮮貨品,不要貪便宜。
百佳超級市場發言人表示,絕對不會售賣過期食品。他指出,集團的超級市場一向有嚴謹檢查,確保不會出售過期食品;若顧客購買過期食品,可以安排退款及補發貨品。發言人又稱,超市的收銀櫃位有發售一些貨品,但合符食用限期。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26日表示,今年內會盡快成立建議中的食物安全中心,以提高食物安全水平和保障公眾健康,藉以回應公眾對改善食物質素和提高安全標準的日益殷切的期望。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一直有巡查店舖出售貨品的期限,每年約有數萬次,去年就檢控了20宗過期食品,署方會繼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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