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六日電)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詐欺等罪嫌起訴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陳紀元,並求刑4年。陳紀元指出,與經濟部合約規定有總價與付款進度,應屬總價承攬,而不是「實報實銷」,且經濟部發函承認少付5%營業稅,迄今未補足,「經濟部吃人夠夠」。陳紀元將與律師研究是否控告經濟部。
根據檢方指出,陳紀元任職公平會前擔任元大企管顧問公司負責人期間,涉嫌以不實資料標得經濟部商業司多項委辦的產業發展計畫,前後詐取新台幣78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偽造文書、違反商會法及貪污等罪嫌起訴陳紀元等人,並分別求刑。
針對遭檢方求刑,陳紀元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他表示,起訴理由是「詐欺」與「登載不實」等,根源是基於合約為「實報實銷」,但他質疑經濟部在合約上不給利潤,還叫實報實銷?
他表示,經濟部當時必須先看到廠商開予元大發票100 元,才同意元大開立95元 (95%)發票,才能向經濟部請領95元,也就是經濟部明知只付95元,卻要元大提100 元的廠商發票為憑,5元差距是經濟部短付,非廠商溢開。且第一年執行結果通過驗收,經濟部依合約總價撥款結案,審計部也未對經濟部提出異議,到第3年經濟部才主張「實報實銷」。
陳紀元指出,經濟部當時不付5%營業稅的理由是,對輔導案從未付過營業稅。元大自始告知經濟部短付5%,會產生「登載不實」問題,卻被認為不懂會計,而經濟部最後雖發函承認少付5%,應予補足,但至今仍未付。
至於有媒體報導陳紀元與前經濟部商業司長劉坤堂與科長許介星等人熟識,陳紀元說,是接下經濟部輔導攤商案子才認識他們,之前完全不認識劉坤堂,也非同鄉。媒體指出陳紀元曾出面替許介星教職案向教育部高層「關說」等報導,對此,陳紀元表示「在寫故事」。
雖因承攬經濟部輔導攤商計畫引起風波,陳紀元仍堅定表示,他個人或元大,不會因此不關心原來的攤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