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6日訊】經貿小辭典: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名詞解釋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成立於1961年,總部設於法國巴黎。OECD之前身為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成立的目的是二次世界大戰後在協助歐洲重建之馬歇爾計畫下,執行美國及加拿大所提供的援助。
OECD是一國際經貿論壇,強調跨國政府間的經濟合作與發展,惟並無強制約束其會員的權力,目前有30個會員,由於其會員主要是以發達國家為主,故亦有人稱其為“富國俱樂部”。
OECD素有WTO智庫之稱,在國際經貿組織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OECD以建立會員經濟實力、提高效率、發展並改進市場體系、擴大自由貿易及促進已開發及開發中國家之發展為主要目標,與全球70個國家及民間社團、非政府組織維持相當良好的互動關係。
OECD過去對開發中國家多提供金援,目前援助方式則逐漸擴展至貿易、投資、農業、醫療、教育、環保等多面向合作。另OECD長久以來致力於與非會員經濟體作廣泛之接觸,在2004年5月14日部長理事會中並通過「擴大及開放策略」,依非會員之影響力及參與該組織之意願等採用不同的合作方式。
OECD每年出版500種以上各類書籍,探討不同議題之目前情況及未來展望,並針對不同國家經濟發展作研究與分析。
常見相關新聞報導
1、OECD:美國欠缺全球環境議題領導力
OECD頃於2006年1月間發表報告,回顧美國近10年來的環境進程並歸結出,美國在處理全球環境議題上有責任擔任更積極的角色,且呼籲美國應強化環境管理效率與能源使用效能。
2、OECD對中國經濟評論
2005年OECD對中國經濟完成了一份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腐敗造成的損失占中國國內生產總值3%至5%,約合500億到840億美元。在商業許可方面,中國在各國之排名為136;在保護投資者方面,中國排名100,最好的是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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