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將補償台灣韓國麻風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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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歌籃2006年1月25日東京報導)日本最大在野黨民主黨星期三決定向國會提交一項麻風病補償法修訂案,以補償數百名台灣、韓國的前麻風病患者。此舉與執政黨已做出的同類決定一致,法案可能下星期將在國會順利通過。

日本最大在野民主黨星期三說,他們決定向國會提交麻風病補償法修訂案,這是繼日本執政自民和公明兩黨星期二通過麻風病補償法修訂案後,日本朝野主要政黨的一致動作。民主黨說,這個問題是超黨派國會議員的合作,希望儘快提交國會,補償台灣和韓國受害人。

*去年東京兩個法庭判決互異*

東京一個法庭去年10月判決台灣的前麻風病患者要求日本政府補償的案件勝訴,但同一天另一個東京地方裁判所的法官判決韓國受害人提出的同類案件敗訴,引起社會輿論批評法庭的矛盾判決標準,並顯示了對受害人的同情。

政府厚生勞動省當時一方面為台灣案向東京高等裁判所上訴,一方面開始討論救濟海外受害人,最後得出按照國內最低補償金額標準的方案。

日本在20世紀60年代以前實行把麻風病人強行送進與社會隔絕的麻風病院,並禁止生育的政策,該政策也用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前起到二戰結束為止的日本殖民統治台灣和朝鮮半島的時期。

*98年日本國內受害人開始起訴政府*

1996年日本政府首次為政策失誤道歉,98年日本國內的受害人開始起訴政府,要求賠償。2001年法庭判決政府賠償,當時剛成立的小泉政權決定不上訴、補償受害人。後來成立的補償法規定對日本國內受害人或遺屬補償7萬至12萬美元不等,但補償法不適用於海外受害人。

2004年台灣和韓國共431名前麻風病患者在日本起訴、要求賠償,其中26人後來死亡。台灣、韓國原告律師團表示接受日本醞釀的補償方案,正在研究撤消起訴。預計該麻風病補償法修訂案成立後,賽班島等日本殖民統治過的太平洋島嶼的一些受害人也將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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