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快則下周完成修法 賠償台韓漢生病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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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芳明東京二十四專電)日本NHK公共電視台今天報導,日本自民公明兩黨執政聯盟和最大在野黨民主黨已共同完成漢生病(痲瘋病)賠償法修正案,本周內將以議員立法方式向眾院厚生勞動委員會提出,快則下周可望通過參院審議後成立,對台灣和南韓的漢生病受害者每人賠償八百萬日圓(約七萬美元)。

報導指出,朝野三黨完成的修正案今天已分別在自民黨和公明黨的厚生勞動部會獲得同意,民主黨也可望於明天正式同意,這項修正案將在本周內向眾院厚生勞動委員會提出,快則在下周就可經由參院審議通過,完成對台韓漢生病受害者賠償的法律手續。

報導並指出,由於台韓漢生病受害人都已高齡,若在法令實施時已不在人世的話,只要以控訴原告等資格經由文書要求賠償的話,賠償金將支付給受害人的遺族。

讀賣新聞今天稍早報導,厚生勞動省將對提出訴訟要求賠償的二十五名台灣原告、一百二十四名南韓原告,還有兩百八十二名離開療養所後集體生活在「定居村」的南韓病患,總共四百三十一人進行賠償,

東京地方法院去年十月針對漢生病賠償要求的訴訟,判決台灣原告勝訴,南韓原告則被判決敗訴。厚生勞動大臣川崎二郎表示,有必要以新的法案考慮對台韓病人的救濟措施。

日本於統治朝鮮半島時代的一九一六年,在南端外海的小鹿島設立「小鹿島病院」前身的「小鹿島慈惠醫院」,並於殖民台灣的一九三O年在台北附近設立「樂生療養院」前身的「樂生院」,分別將兩國漢生病患者強制隔離在這兩家醫院內,並進行強制斷種和強制墮胎等違反人權的行為。

日本九州熊本地方法院在二OO一年五月,針對國家和國會長期隔離漢生病患作法判決違憲敗訴,日本國會於二OO二年通過「漢生病賠償法」,對受害者每人賠償八百萬至一千四百萬日圓,迄今已有近三千五百名日本受害者領取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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