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4日訊】漁護署23日提醒離港旅遊的市民,由於蘭花遭過度採摘正面臨絕種的威脅,其進出口現已受到國際公約的規管,市民返港時切勿攜帶無入口許可證的蘭花。
漁護署發言人說,經常發現從中國內地回港的市民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攜帶蘭花返港,此情況在舊曆新年期間尤為常見。去年新年期間,在關口被檢獲的無入口許可證的蘭花個案,共有64宗,超過去年全年檢獲蘭花個案總數的一半。
漁農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部分野生蘭花如拖鞋蘭等乃高度瀕危植物,其買賣活動是受禁制的。至於進口、出口或管有其它野生蘭花,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必須事先向漁護署申領許可證。進出口人工培植的蘭花,包括其部分及衍生物,也須事先取得出口地簽發的出口許可證。如任何人違反上述條例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百萬港元及監禁2年,而有關物品亦會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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