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0日報導】(中央社O者林育立柏林十九日專電)目前德國再生能源佔總發電量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一。根據德國環保部委託的一項報告顯示,到了二○二○年比例可提高到四分之一,同時減少一億一千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氣候保護的效果。
德國兩千年起實施的「再生能源法」,強制電力公司以保證價格收購再生能源,讓德國風力、太陽能、水力、生質能等再生能源產業成長迅速。報告預估,未來十五年內相關產業的累計投資金額將達七百五十億歐元。
德國環保部長嘉布瑞爾今天在發表報告時指出,拓展再生能源電價並不必然會大幅上漲。根據報告,「再生能源法」實施後,目前一般家庭每月的電價支出增加一點五歐元;按照相關產業發展的進度估算,十年後電費支出只增加二點八歐元,之後就會持續下降。
嘉布瑞爾說,鑒於未來氣候保護和能源確保所面臨的巨大挑戰,這些代價實在不算高。
該研究也預測,再生能源成本未來會持續下降,傳統能源成本會上升,按照「再生能源法」計算的保證收購價則逐年降低。從純粹經濟的觀點來看,風力發電十幾年後將具有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