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0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林坪採訪報導)在中國,隨著中國新年的臨近,一些盜竊團伙中未成年人增多,警方打擊收效甚微,引起媒體關注。
中國的搜狐網近日刊登了一組安徽合肥街頭一名小偷行竊,多人作掩護的照片。報導說,這些小偷以孩子居多,大多來自西部落後地區。他們有的家庭貧困,家長受到犯罪團伙的欺騙,以帶孩子出去打工掙錢為名,讓孩子行竊;有的是被熟人以出去遊玩為名拐騙出去;有的是孩子在上學路上被劫持,或者家庭教育不力,孩子離家出走,然後加入盜竊團伙。合肥警方多次打擊,但收效甚微。
對於中國目前的少年扒手問題,現在美國紐約的律師葉寧表示:「其實少年扒手問題古往今來,世界各國都時有發生,我們知道英國著名作家戴維克伯菲爾(音),在他的《苦兒流浪記》當中就描寫小說的主人翁被流浪犯罪集團拉攏,去參與扒竊的這樣一個故事。那麼這說明這種事情在一兩百年以前,在工業革命故鄉英國,也有這樣比較嚴重的問題。」
葉寧分析了盜竊團伙利用未成年人行竊的原因:「因為青少年人小、目標小,而且手腳靈活,所以在竊盜裡面出現以青少年為主體,這也是不奇怪的。」
北京的《法制日報》的報導說,河南鄭州的幾個十二、三歲的孩子因為偷竊他人三輪車、偷盜建築工地上的鋼管,多次被帶到同一派出所,但因為這些孩子年齡太小,派出所不能處理,只能教育後把他們放走。
海南省海口市的便衣警察在海口大英天橋當場抓獲一名正在扒竊的少年,該少年卻表示:「我今年才14歲,死都不怕,警察抓住我偷東西又能怎樣?派出所又不能拘留我。」
報導說,對於這些「倚小賣小」的少年扒手,法律顯得有些無力,出現了「抓了放,放了抓」的現象。
葉寧向記者介紹了美國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理方式:「綜觀美國各個州的法律大致的情況是這樣,七歲以下的兒童犯罪屬於全部的、絕對的免責;七歲到十四歲以下是可以有爭議性的免責;十四歲到十八歲之間,是需要承擔一定責任的。美國各個州都設立了專門的青少年犯罪法庭,這就是處理十四歲到十八歲之間這個年齡段的少年犯罪問題的。」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研究員虞平認為,預防青少年犯罪,應該從社會著手。
虞平:「青少年屬於一個心智發展還不是最完全的時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時期,需要社會的指引、需要家長的輔導、學校的教育。所以在這個意義上講,我們對青少年犯罪採取一些行為,有別於正常成年人的這樣一種犯罪。青少年犯罪最重要的預防或者是減少的措施,是取決於社會跟家庭整體的涉入和關心程度,以及採取的政策是不是正確。」
新華網的消息說,中國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流浪兒童救助保護辦法》,其中提到要加強對閒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在未成年人犯罪問題較為集中的中等城市,建立預防未成年違法犯罪的工作體系。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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