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亞微2006年1月1日華盛頓報導)在《亞洲週刊》的風雲人物榜上,被稱為“中國律師的良心”的高智晟律師可以說走在最前列。高智晟律師出生於陝北農村,從軍隊轉業後,在新疆自學法律考取律師資格,2001年獲得司法部表彰的“全國律師論辯大賽十佳榮譽律師”稱號。
熟悉高智晟的人知道,他是一個有很強的社會責任感的律師,每年幾乎三分之一的時間都在為窮人免費打官司。高智晟律師曾經三次上書中共高層,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他為被指控非法印刷《聖經》的蔡卓華牧師,被指控貪污行賄的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被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的網絡作家鄭貽春,因陝北油田官司一度被當局拘捕的朱久虎律師以及在廣東太石村事件中被關押、近日剛獲得釋放的維權人士郭飛雄等人擔任過辯護律師。高智晟律師還經常在網絡上發表文章,對專制暴政和各種社會不公進行抨擊。
“高智晟:國家權利殘暴製造不公平”
高智晟律師說:“我們社會當中,由於我們國家權力的殘暴和不道德,製造了太多的不公平,太多的不公正和太多的災難。所以,我們是在不能接受這樣一種局面的情況下,以我們可能有的力量和方式,給這些受到迫害的人提供一些幫助。”
高智晟律師認為,和中共當局的鬥爭已經不再是法律層面上的問題,而是政治本質的問題。他說:“2005年胡溫提出構建和諧社會,但是2005年是中國近年來最不和諧的一年,發生了慘無人道的東洲屠殺事件、發生了廣州的太石村事件,發生了一系列迫害基督教家庭教會和基督教徒事件以及大規模鎮壓法輪功事件。所以,我們現在深深地感受到,法律層面上和當局的鬥爭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它已經不完全是一個法律技術問題,甚至不是法律本身的問題,而是政治的本質問題。”
北京市司法局不久前下令高智晟和他的律師事務所停止執業一年,理由是他的律師事務所辦公場所變動後沒有辦理變更登記以及為非本所人員提供辦案手續。但是,瞭解內情的人指出,這些只是為了懲罰他而找的藉口而已。最近,高智晟律師決定皈依基督教,同時還在互聯網上發表退黨聲明。
*建議重建國家法律價值基礎*
高智晟律師認為,改造中國民族長遠的價值就是確立信仰在中國的地位。他說:“即使我們未來有民主、自由和法治社會的出現,我們仍然需要一定的道德根基。我們現在國家和整個民族缺少的就是這種價值根基,也就是信仰問題。所以,我們感覺到,應該先改變人們的心靈,改變了人們的心靈以後,社會和世界發生改變才是有希望的。”
高智晟律師提出重新立法,重新建立執行國家法律的價值基礎,以及重新安排國家的權力機構。但是,他反對使用暴力手段完成中國制度的轉型。他建議人們“退黨”、“敬神”,參與到改造整個民族心靈的行列當中來,他認為,只有這樣,中國才能實現非暴力的和平轉型。他說:“我們不僅要建立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制度,還要以前所未有的手段去建立一個前所未有的制度。所以,我們呼籲中國人加入到這種心靈起義的行列中來,退出殘暴的中共集團,建立中國歷史上從未有的民本制度,民意制度。”
*張星水:中國法律不適應時代發展需求*
北京京鼎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張星水律師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和美國坦普大學,1993年開始從事律師行業,代理過許多不同類型的訴訟和仲裁案件。他談到成為風雲人物後的感受時說:“我過去是一個佛教徒,後來接觸了基督教,現在基本上是一個准基督徒。我覺得首先要肯定《亞洲週刊》能把中國在人權保障方面走得比較前沿的法律同仁列為評選對象。第二點,我覺得在中國大陸還有很多法律同仁,例如律師、學者以及公共知識份子,我覺得他們都做出了很多的努力,而且他們對中國的立法和司法以及中國的文明進步做出了很多貢獻,實際上,我覺得我在這方面和他們相比還是很慚愧的。”
張星水和許志永博士、朱久虎律師2003年共同代理了河北民營企業家孫大午案件,2005年又代理了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起訴中國文聯出版社單方面違約案件,同時還和許志永博士、范亞峰博士以及滕彪和高智晟等律師一起共同參與了為蔡卓華牧師辯護的工作,並代理過涉及法輪功人士的案件。
張星水律師以孫大午一案說明,中國法律在某些方面已經不能適應新時代發展的需求。孫大午領導的公司因長期無法從銀行獲取貸款,轉而採取向員工親朋和附近村莊的村民打借據的方法募集資金,他因此被指控違反了《刑法》第176條的規定,犯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張星水律師和一些經濟學家指出,孫大午一案說明,金融管制規定已經滯後,需要重新修訂。
*合情合理不合法*
張星水說:“中國目前的社會是處於社會轉型期,在這個轉型期,一個公民社會在逐漸地建立,從相對比較專制的社會,逐漸向比較文明和民主的社會過渡。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很多新生事物。原來修訂的很多法律卻滯後了,由於法律在這個時代中滯後了,導致了法律的局限性,這樣使本來從法治的精神來講是公平、公正或者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卻違反了現有法律。”
張星水律師還指出了司法制度中存在的問題。他說:“我們也實事求是地講,司法實踐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現象或者說存在個別的腐敗行為,包括制度方面的腐敗。我們經常強調的司法獨立,現在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而且從憲法角度講,只有司法的進步,才能更有效地充份保障人權。”
張星水律師承認,在司法實踐中,他的價值理念以及司法理念往往會和中國目前的狀況以及局限性發生衝突,而且常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阻力,有些來自法律本身,有些來自制度問題,還有些來自司法的不足和腐敗。他說,作為律師,他首先追求的是一種公平和正義。
張星水說:“因為我們是法律執業人,我們是律師,所以我們應該從每個個案來進行法律的突破。如果一個好的個案有突破,有進步,它可能會影響到上層,或者是立法機關對於法律的重新認識,甚至會修改這個不好的法律。所以,我覺得一個好的律師不僅要有律師的技能,也就是說,在司法實踐中為自己的當事人辯護,伸張正義,同時他還應該有更高的境界,也就是說,他能夠通過個案尋求一種制度性的突破或者法律的公正。”
*為弱勢力群體打官司的李和平*
北京的維權律師李和平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現在是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同時兼任聯合國歐洲金融投資局(EFIB)的法律顧問,以及聯合國工發組織項目協調代表。
李和平律師說:“可能是上帝在我們的心裏安裝了一個程序吧,天生就對這種公益事業非常熱衷。以前上學的時候也是這樣,對窮苦人民所受到的屈辱,心裏有非常想幫助他們的強烈衝動。現在我成為了一名律師,我覺得有機會可以運用法律幫助這些受苦受難的老百姓維護他們的權益。”
李和平律師說,2005年是他受理公益案件比較多的一年,這些案件主要涉及憲法如何實施的問題,其中影響比較大的是陝北省市縣三級政府搶奪民營油井案件,又被稱為中國“保護私有財產第一案”。這個案子涉及10餘萬相關利益人,涉案金額達140億元人民幣。北京律師朱久虎因代表民營石油投資者起訴陝西省市縣三級政府,被警方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非法集會”的罪名逮捕。李和平和高智晟一起承擔了為朱久虎律師辯護的工作,最後通過取保候審把他營救出來。現在李和平律師仍在幫助陝北民營石油投資者進行索賠。
另外一個案子是山東省臨沂計生案件。今年3月開始,山東臨沂市3區9縣開展大規模暴力計生運動,要求所有已生育二胎的育齡夫婦必須有一人結紮,計劃內生育二胎的也包括在內。計劃外已懷二胎的,不論月份多少,一律強制墮胎,涉及人數50多萬。
在包括李和平在內的眾多律師以及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的努力下,國家計生委最後認定,臨沂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做法違法,並且對有關人員進行了懲處。現在李和平仍在努力營救被軟禁的陳光誠。
*李和平:國家機關公然違反法律*
李和平律師說,中國的問題不是法律不健全,而是國家機關公然違反法律。他承認在中國做維權律師非常困難。他說:“當你代理這些被侵害的人依法維權的時候,你可能會受到方方面面的威脅和壓力,這種壓力是無處不在的。做這種敏感的案件,律師都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其次,一般這些大型的案件,很多都侵犯了弱勢群體的利益,他們往往付不起律師費,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做這種案子,經濟上往往非常窘迫。一個方面不被政府理解,另一方面經濟收入也比較少。”
*尋求公義的范亞峰*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范亞峰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分別獲法學碩士、博士學位。他不僅在學術上卓有成績,而且還積極介入公民維權運動。 在登上《亞洲週刊》風雲人物榜後,他在自己建立的范亞峰的中華神學博客日誌上寫道:受之有愧,願視為對自己的勉勵和督促,當繼續為愛與公義而爭戰!
范亞峰說:“基督教關於愛與公義的信念,對我的法律觀影響非常大,對我來講,法律至上有一個更高的超人的法,法律的正當性不是來自於法律規範本身,而是來自於比法律規範更為根本的東西。這對我個人關於公義的觀念影響是很大的。”
范亞峰認為,正因如此,他不會接受法律秩序本身認為是正當的,但是他個人的良知、信仰或愛與公義的觀念告訴他是不正當的秩序,他說,正是基於這種公義觀,同時作為一位基督徒,他在2005年和許志永、滕彪、張星水、高智晟以及王怡等人一起,為被當局以“非法經營罪”逮捕的北京家庭教會牧師蔡卓華辯護。蔡卓華牧師因被當局指控非法印刷《聖經》被北京海淀區法院一審和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他的妻子被判兩年有期徒刑。
范亞峰說:“從蔡卓華案件當中,當局問他為甚麼他不去申請正規手續,蔡卓華回答說,這是不可能批下來的,因為在中國出版是需要行政許可的,而現在的行政許可的准用制度使得公民個人根本不可能獲得出版宗教類材料的行政許可。”
另外,范亞峰博士還參與了為新疆地下教會基督徒童其苗辯護的工作。童其苗今年九月底被國安局人員叫去問話,被追問在哪裏聚會以及和那些教徒聯繫,他因為不知道國安人員所要瞭解的情況而遭到毒打,造成胸骨骨折。他經營的傢俱店也被消防局和工商局以種種理由強行關閉。在范亞峰博士的安排之下,北京市京鼎律師事務所張星水律師接受童其苗先生的委託,代為辦理其人身損害賠償一案。
*中國民主化的道德根基*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榮登《亞洲週刊》風雲人物榜的14位法律人士當中,已經是基督徒或者信仰基督教的就佔了8位。在分析為甚麼香港《亞洲週刊》風雲人物榜中基督徒人數居多的原因時,范亞峰說,這實際上觸及了中國民主化進程當中道德根基以及文化轉型的問題。他說:“維權律師的群體裡面,有基督教信仰或者對基督教持同情的這樣的趨勢可以看出,基督教在未來中國新的主流信仰形成的過程當中,具有一個很好的發展趨勢。那麼,到底中國未來會不會成為一個基督教國家,可能還有很多的變數,現在還不能下定論,但是很顯然,基督教的公義和愛的觀念,對中國走向法治和民主的國家,是很有積極的建設意義的。”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中國的執業律師目前已經超過11.4萬人,律師事務所達1萬多個。有越來越多的律師和法律人士開始投身到維權事業中來。《亞洲週刊》還提到成都大學法學講師王怡、李方平律師、李蘇濱律師、江天勇律師、李春富律師、華東政法大學的俞江教授,唐荊陵和郭燕律師等。這些法律人士也在儘自己的力量,為推動中國社會的民主和法治,起鋪路搭橋的先鋒作用。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