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下令監聽美國民眾 被民權團體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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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報導】(中央社紐約十七日法新電)美國公民自由團體已針對美國總統布希提出兩起訴訟案,質疑總統在美國國內施行監聽的合法性,並要求立即停止這項作業。

兩起訴訟案分別由在紐約的憲法權利中心,以及位於底特律的美國民權聯盟及其他擁護此案的團體所提出。

兩起訴訟都尋求法院下令,禁止政府未經法院許可,在美國從事通訊監聽。

憲法權利中心控告施行監聽作業的美國總統布希、以及國家安全局局長。

憲法權利中心法務主任古德曼表示,訴訟行動在紀念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的國定假日後提出,就是要彰顯金恩生前很長一段時間,被列為聯邦調查局監聽的重點。

「我們非常難過,曾經加諸於這位偉大美國人的非法電子監聽,如今再次成為我們現今政府的特長」,古德曼說。

「就像金恩博士的案例,這種非法行動是以國家安全當作藉口」;「事實上,它反映了布希政府試圖迴避政府其他權力機構干預,遂行未經制衡的權力」,古德曼表示。

監聽作業在上個月被揭露,引發對總統權限的辯論,倡議公民權利者堅決主張,布希跨越了憲法界線。

布希二○○二年下令國家安全局監聽美國民眾與蓋達恐怖組織可能有關連者的國際電話通話、電子郵件,但都沒有法院的授權令。

布希辯解說,身為戰時的三軍統帥,他這項政策是合法的;白宮週二也反駁法律訴訟為「無聊」,白宮發言人麥克雷蘭表示,「監聽是至關重要的工具,而且監聽是有限制的」,「如果你不是和一名已知的蓋達組織或相關組織成員通話,那你根本沒什麼好擔心的」。

美國民權聯盟在底特律提出的訴訟案,針對國安局和國安局長亞歷山大而來;聯盟執行長羅梅洛表示,「布希總統或許認為沒有法院或國會同意,他仍能夠下令對美國人民從事間諜活動,但這項計畫是非法的,我們要阻止它」。

他指出,「目前進行的監聽行動,是令人恐懼的總統權力宣示,從尼克森時代以來所未見」。

提出訴訟的原告還包括:綠色和平組織、美國關係協會、以及參與論戰的英國記者希成斯。

布希表示,監聽計畫定期詳細檢討,確保不會侵犯公民自由;民主黨籍二○○○年美國總統參選人高爾則指控布希此舉非法。

高爾說,「這項監聽行動使我們不得不做出結論,那就是美國總統經常不斷地違法」。

紐約時報週二報導,在二○○一年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發生後,由美國國家安全局所執行的許多國內間諜活動,不是徒勞無功,就是把聯邦調查局的後續偵查錯誤引導到死巷子裡,或無辜的美國民眾身上。

現職或前任的官員告訴紐約時報,國安局監聽美國民眾撥打國際電話、發送電子郵件給海外的可疑恐怖份子,或是這些海外可疑份子發往美國的訊息,產生了龐大但未經過濾的情資,淹沒了聯邦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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