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3日訊】今日世界,全球化浪潮已席捲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僅使人類自我分裂、相互對抗的舊文明意識形態土崩瓦解,也使傳統國家觀念與民族意識受到挑戰。一種全新的世界觀念-——人類「類」化意識,正作為一種全球化過程的哲學命題,在主權淡化、國界開放時代凸現出來。人類開始在21世紀的新文明起跑線上,超越黨派分野,階級陣線,民族自守與國家對立,以「類」的概念及話語體系來調整思維,反省歷史,批判現實和創造未來。
所謂「類」的概念,也就是人類在徹底結束自我分裂與相互對抗的舊文明歷史過程中,認知自身的普遍性價值抽象。「類」的概念,等於人類的特定質料(自由意識與創新精神)加特定的實現形式(平等互利與協商合作)。人具有自由與創新的共同潛能,而這種潛能只有在平等與協商的社會形式中才能得以全面實現。
由此可見,自由與民主,是作為人「類」存在的質料與形式和潛能與實現的一種邏輯關係上的把握提出來的;是人類走過漫長苦難歷程感悟自身價值而形成觀念上的理性提升。「類」的概念是完整的、普遍的,不容立場上的敵友與主奴關係分割。我在《新文明宣言》一文中談到:「任何從意志出發,將共同享有獨立、平等與自由本質的人分割為敵我對抗關係的理論,都不僅是對人性本質的背離,也是反自然的。」本文所言的「類」的含義,是把所有人作為一視同仁的宇宙間最完整生命存在意義上的思維抽象與理性描述;是把人區別于自然生物而放在社會意義和世界範疇內的知識。
在人類步入後對抗時代,「人權高於主權」這一價值判斷的形成,正是在圓工具全球化旋轉推動下,人類「類」化意識逐步走向成熟的政治旗幟。由今日時代人們 「類」概念及其話語體系所形成的「類」文化的核心,就是捍衛人權;而它的政治自覺正在于要求建立人人平等、社會民主的政治世界化秩序,即保障人的自由意識與創新精神得以社會實現的權利要求。總之,人類全球化的法律意義,正在於無一例外地在世界範圍內用制度來保障人的自由與創新潛能得以最完整的實現。任何政府都不得以國家利益、民族利益和集團利益非法侵犯或剝奪人權。
然而,當今世界仍有一些舊文明政治勢力的代表及其文化「服務者」們,在「傳統意識形態」徹底崩潰之後,使用「國家主義」的陳詞濫調抵制政治世界化潮流,用煽動民族主義情緒對抗人類「類」意識的覺醒,和用文化特殊性排斥人類普遍價值觀的形成。他們從在「暴力革命」過程中所倡導的階級價值,政黨價值、領袖價值,後退到推崇國家價值、民族價值和文化傳統價值,以求開闢以主權對抗人權的「新對抗主義」的戰場。然而,國家觀念所關注的是國家的利益、立場與原則,它相對與世界觀念的廣闊性是狹隘的;民族意識固守的是民族的意志、情感與認識,它相對於人類意識的寬泛性是渺小的;文化特殊性所體現的是自我的、個別的、特定的價值,它相對於全球普遍價值的全面性是偏頗的。因此,主權所關注的是國家的、民族的和特殊的價值,而人權關注的是全球的、人類的和普遍的價值。
人是世界的核心。人權是一切權力之母。今天人類「類」意識的成熟,正在於它在價值判斷上已經完成了「國際法高於國家法,人類意識高於民族意識、普遍價值高於特殊價值」的共識,即對人的普遍價值的尊重,已經超越了國家的、民族的、階級的立場,形成了全球無疆界的主流思潮;而人類「類」思想的誕生,必將導致「人權高於主權」價值觀橫掃東西,波及全球。
目前,世界上仍有極小數舊文明勢力的代言人,總是「獨臂倒立看世界」,站在國際文明潮流的反面,背對世界,反觀歷史,倒映現實,螳臂擋車式地抵制人類普遍價值觀。他們不僅曾在對抗時代始終站在史達林,金日成,布林波特等反人權立場的一邊,而且在後對抗時代,同樣站在反人類的薩達姆、米洛舍維奇等人一邊,形成反人類「類」化意識的「新對抗主義」價值觀。
由此可見,這些人至今還沒有感悟,21世紀全球高揚「人權高於主權」的旗幟,是人類「類」化意識的政治自覺。
(1/12/2006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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