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6日訊】近年大陸貪官在國內聚斂了巨額資金後,為怕東窗事發,他們大多數採取資金向外轉移,或直接攜款外逃。但他們在逃亡路上被緝捕歸案。
據檢察日報報道,廣東佛山南海市口岸辦公室原副主任汪峰,涉嫌貪污、挪用公款1417萬元人民幣、1321萬元港幣,於2000年1月從新西蘭被押解回國。
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盧萬裡,受賄2000余萬元,有2600余萬元巨額資產來源不明,2002年4月1日從斐濟被押解回國,2004年5月被一審判處死刑。
廣東省國際投資公司香港分公司原副總經理黃清洲,涉嫌貪污、挪用公款13億港幣,於2003年10月15日從泰國被押解回國。
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夥同他人貪污、挪用公款4.82億美元,案發後,余振東於2001年10月12日經香港逃往加拿大、美國。2004年4月16日,余從美國被押解回國。
上海市核電辦原主任楊萬忠,1997年涉嫌貪污公款潛逃。2004年5月15日,他在柬埔寨被緝捕歸案,5月18日被押解回國。
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總公司西歐辦事處原經理朱小功,涉嫌貪污巨額公款,滯留境外不歸。2004年8月,朱被成功緝獲。
廣東省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原經理陳滿雄,涉嫌挪用巨額公款潛逃泰國長達5年。2002年12月26日,廣東省檢察院將陳滿雄夫婦從泰國引渡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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