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美晴、岳芸採訪報導)北京市民張振新的房子與財產遭強占,近六年了都要不回來,他就到法院去掛牌九個月。他的鄰居王桂花房子被騙拆了,天天到最高檢察院辦公的門口喊了半年多的口號。
99年10月23日,早上八點多,珠寶商張振新與妻子外出,回家後發現房子被西城法院給偷拆了,財產也給西城法院搶走。從此以後,他只得過著到處流浪與乞討的生活,連孩子上學都困難,吃飯也成問題。
張振新說:「他沒有任何理由拆我的房子,一個法院他一個審理啊,他沒審理他就拆我房子,幹嘛的啊?」
對中國人來說,人權遙不可及
為了討回公道,把自己的東西要回來,張振新到中級法院去控告西城法院,中級法院不給立案。他感嘆道:「根本就沒有中國人說話的地方,我們感覺到人權對我們來說,真是不該想的一種奢侈啊。那太遙遠了!」
原來住在北京西城天慶胡同32號,房子無緣無故被拆掉,張振新拿著照相機去拍照,結果被奪去照相機就摔。
從2004年12月開始,張振新到西城法院掛招牌宣傳,寫著「西城法院有強盜,看見什麼搶什麼」,他要叫別人少受其害,總共掛了九個月的時間。他也曾到北海公園兩個月掛了十幾個牌子,法院不敢出來制止,完全默認。
至於把房子拆遷之後,原來那個地方是要做什麼?張振新說現在蓋公寓了。他們全都變成有錢的人了,而他現在連個棲身的地方都沒有,住的是個教會的房子。
老百姓沒有權利可言
記者請張振新提供一些電話,以便查證他的情形。他提供三位,第一位是他的鄰居王桂花。
王桂花說張振新房子被拆的時候,她在現場。有法院、開發商、公證處等好多個單位,去了好多人,他們有攝像。第一搬出來是吃飯的圓桌,別人不讓你照,你一照,相機就給搶了。搬家公司把東西搬走後,裝上車,開發商與法院都賞著到對面大飯店吃飯去了。
「在拆之前幾天有貼東西,張振新給它也貼上一個東西,反對拆那房子,就是他們不合法拆遷啦。人家不在乎你,人家不把老百姓看在眼裡,現在老百姓一點權利都沒有。」王桂花說道。
強拆民宅給國務院蓋宿舍
而王桂花也說起自己的房子被騙拆了,她的官司一直打了好幾年。她說,法院太枉法裁判,他們開發商、法院都被買通了。她打官司的這幾年,高等法院的廳長說:「開發商就是政府,政府就是共產黨,所以你想要把共產黨告倒,不可能嘛。」「法律是共產黨訂的,共產黨不講理也不講法,這個問題,廳長說:哪有法呀。」
「我們這兒的開發商比別人的都有後台,都硬,」王桂花說道:「房子拆遷是給國務院蓋了三棟宿舍,他利用我們這兒地盤。他們這三棟都是違法的,張振新在家中的財產都被拿走了,至今六年都沒有還,事後也沒補償。」
王桂花則有補償,90多萬,獨門獨院的六間房,屬於違改,應該讓回遷。商品房賣給她,但她根本就承住不了,光是三個工具石就得180萬,所以老百姓就承住不了。
開發商他們合夥把王桂花給騙了,王桂花拿證據到法院告了,法院不承認事實,法官節節調查,老百姓連句話都不值,連個答覆都沒有,就判你敗訴了。王桂花不服可以上訴,可是到中級法院,警告你承認事實,結果一審二審就不相符。
花錢請上訪者到外地旅遊
「他為了把我們老百姓轟走以後,省去面積都給國務院蓋了宿舍。國務院三棟樓的面積挺大的,那樓的質量也好,朝向也好,各方面都好。沒法比,他們有權啊。」王桂花說道。
王桂花上訪告狀,結果被高檢打了,她今年上公安部告回去。公安部的信訪辦說:「我們管不了高檢,打人的就是處長,你說告誰去了。」
王桂花上訴高級法院,想叫保安局幫她催催高法,把判決書給她。結果去了沒讓說話,就叫上車,上車以後就叫她坐地,她沒坐,因為沒違法,然後保安局踹她的臉與腦袋。
後來,王桂花在北京高級法院的門口喊口號,喊那些不合理的事。天天去,喊了半年多,罵了半年多。也上首長家去,上中南海,上會堂,哪兒都去了。
最近三四年,一到三月份,全國開兩會──政協會與人大會的時候,都給王桂花錢叫她上外地旅遊去,怕她在北京。所以一到開會或有什麼事,就讓派出所的警察看上他們了。派出所說也沒辦法,他們也管不了法院啊。王桂花表示:「所以在這種情況,多腐敗就有多腐敗。」
法院廳長與法官夜訪張振新
張振新提供的第二位採訪名單是西什庫社區的民警許建華,記者打電話過去,他說要開會,後來其它時間再打過去,手機就都沒人接。第三位的採訪名單是西城法院行政廳的法官孔根隸,孔根隸說,是李峰負責張振新的案子,李峰已經調走,他一到西城法院張振新的案子就結了。
去年三四月時,西城法院行政廳廳長萬莉莉與法官孔根隸曾於夜裡十一點半去找張振新,說要幫他租房間,而張振新把兩位轟出去,不予理會,張振新說道。
高級法院曾對張振新說:「既然搶了你的,我們就不能給你。」所以張振新也知道,他的財產損失不可能解決,在中國打官司討公道也不可能。
目前,透過父親資助一部分,張振新可以讓孩子正常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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