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曉明:正義的蛋能敲碎邪惡的石頭

田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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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日訊】警察的職責在於維護社會秩序、處理治安事件,如果警察背離這個職責,在工作中不作為,或者介入到非治安事件中,那麼警察就會變成社會的對立物。

近來網絡上流傳著這樣一個帖子,其內容是這樣的,一涉嫌強姦的人沒受到警察的處置,被強姦的女人憤恨地說:我不恨強姦犯,恨警察。警察背離其職責就有可能造成這樣的後果。警察一旦變成社會的對立物,那麼他們就要面對犯罪行為、民眾的不信任以及警民沖突,因此警察的實力就會受到極大的削弱。警察沒有實力,就沒有維護社會治安的能力,公眾的利益因此就會受到損害。實際上警察正在變成社會的對立物,發生在廣州市番禺區魚窩頭鎮太石村的一些事情可以証明這一點。

自8月2日,《南方農村報》頭版報道了《太石村欲罷免村官》的新聞後,這個村就不斷發生怪事:當晚,村治保主任和派出所干警在村部威脅、恫嚇幾名簽名的老實村民,強迫他們退出簽名。派出所干警阻止村民簽名,這是正常的嗎?

太石村村民為了防止他人偷改帳目,保護兩千村民共有的財產,便住進了村委會,日夜不停地守護著財會室。接下來幾天,魚窩頭鎮政府、紀檢、派出所等單位組織了二三十人,幾次到太石村,想強行審計村財會帳。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內大小事務應由村民會議決定,村財務審計不審計,由誰來審計,當由村民會議說了算﹔村級財產是集體財產,屬於全體村民所有,與鎮政府在經濟上沒有任何隸屬關系,所以,村民們認為,鎮政府沒有權利審計村的帳目。

鎮政府見無法直接沖進財會室,就使出更加卑劣的手段。8月16日下午4點,4輛載著鎮委副書記和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等官員以及便衣警察的面包車開進太石村,在沒有出具任何文書和証件的情況下,突然下手綁架太石村村民馮偉南。一小時後,四五百名防暴警察和武警突然來到現場,用警棍和盾牌大肆毆打村民,幾十名婦女和男子受傷,一名16歲的男孩當場被打昏,一名80多歲的阿婆被防暴警察抬起朝路邊扔,撞在路攔上摔成骨折,近乎癱瘓。整個過程中,村民一直沒有還手。

這一天,有7名村民被抓走,處以15天治安拘留﹔有的僅僅在路上行走便被抓走拘留﹔還有兩位村民站在遠處觀看,也被便衣警察追捕,幸好逃脫了。這些遭遇抓捕的村民,有一個共同特征:他們都是這次罷免活動中的積極參與者或者帶頭的人。(見《太石村村民絕食聲明》)

自8月2日到8月16日,警察多次來到太石村,他們到那裡不是去處理治安事件,而是去對付依法維權的村民。村民們住進了村委會,日夜不停地守護著財會室,這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村民這樣做既不違法,也沒有過錯,所以警察沒有任何理由去干涉村民的行動,警察這樣做,完全是背離了自己的職責,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近十幾年來,我國的警察經常去管一些不該管的事情,比如幫助地方政府收費等等。為了杜絕這種現象,公安部也下發過文件,禁止警察參與到非治安事件中,可是這個文件沒發生效力,現在警察依然頻繁地參與到非治安事件中。警察參與到非治安事件中,會使民眾極為反感,這是嚴重的侵犯人權行為,同時這又損害了警察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警察參與到非治安事件中,這會使民不安、國不寧,所以要杜絕警察介入非治安事件。杜絕警察介入非治安事件,這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如果政府不主動地去做這件事,放任警察的行為,那麼警察介入非治安事件就有可能激起民變,這樣的事情一旦發生,政府就會處在極其被動的地位。

太石村的村民是十分無奈的,也是十分無助的,他們在遭到了警察的粗暴對待之後,做到了打不還手,而且還不去起訴當地公安機關的胡作非為,反而打算通過行政復議或起訴,告番禺區民政局不作為。面對這樣的情境我們還能說什麼?現在太石村的村民已經開始絕食了,他們下定決心要用非暴力來抵御暴力,我希望他們能成功。@

──原載《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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