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份傳單判十年 上海夫妻明開庭

標籤:

【大紀元9月28日訊】上海法輪功學員吳愛中、張惠夫妻因為印製1500份傳單講述法輪功真象傳單,7月27被上海青浦法院開庭審判認為「情節重大」要重判10年,在吳、張二人強力表示無罪下沒有宣判。目前本案將於本月29日二次開庭,被當局指定辯護的律師在各方壓力下只做有罪辯護,因此吳愛中夫妻恐將因1500份傳單而入獄十年。

任職於上海韓資企業范吳貿易公司的吳愛中(35歲),是公司的銷售經理,深受韓國老闆器重。與妻子張惠(30歲)住在位於青浦區徐涇的國際豪都花園,二人育有一個6歲的兒子。

1500份傳單『情節嚴重』判刑十年

今年元月8號,吳愛中在公司上班時突然被青浦區徐涇的警察帶走,妻子及6歲的兒子也在當天被抓,原因是夫妻二人印製了講述法輪功真象的傳單。被抓後,二人一直超期關在青浦看守所,所方試圖轉化二人不成,半年多來曾多次欲開庭判刑。

7月27號,上海青浦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吳、張二人對法院公訴人的提問做無罪表述,認為印製法輪功傳單是自願行為,只是希望讓人知道法輪功真象。不過,法院認為二人違反了最高法院對人大通過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的司法解釋的部分款項──製作法輪功資料,如果資料在1500份以下還可以輕判,但吳愛中和張惠製作的法輪功資料達到1500份以上,而且不認罪、“態度”不好,將重判7-10年。而被當局指定作辯護的律師也在壓力下對家人表示只能做有罪辯護。

吳愛中出事後,他的韓國老闆也仗義幫忙,出面與青浦公安交涉但無果。希望之聲電台記者為了解此案,曾多次打電話給負責本案的法官費雄雄,但對方拒絕接聽電話,其他人員則明顯回避談論此案。

郭國汀:印製法輪功傳單根本不構成犯罪

著名中國人權律師郭國汀在未離開中國前即接下了為吳、張二人辯護。郭律師在瞭解案情後原先全擬作無罪辯護。但在郭律師向上海當局發出要求探視吳愛中不久後,卻發生上海司法局悍然剝奪郭律師的律師資格。

郭律師在得知7月27日青浦法院開庭結果後,認為在中共一黨專制下的法院,對法輪功案件根本不敢有自已的獨立判斷,本質上言,連最高法院不過是中共的幫兇和看家狗。郭律師認為吳愛中印製法輪功傳單的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即使在中國任何現行有效的法律中,也沒有任何法規直接認定法輪功是X教,更何況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

而此案辯護律師為吳、張二人做的有罪辯護,郭律師在上月接受希望之聲電台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個人認為是錯的。」因為這個案子如果做有罪辯護「很難辯」。

郭律師表示,有罪辯護的前提是你認可他的行為是有罪行為,但「散發法輪功傳單」這個行為不是犯罪行為。因為包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公安的聯合規定都是中共為鎮壓法輪功而臨時制定的一些東西,根本上是違憲的。

就說最高法院做出的解釋,比如1500份以上是判多少年?1500份以下是多少年?這個規定本身就是違憲。因為最高法院本身沒有法律解釋權,它只有司法解釋權。在違反憲法這個基本大法下,任何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及解釋本身就是無效的。因此辯護律師如果以這種行為是有罪的來辯護,從表面根本就沒法辯。

不過,郭律師日前在接受本網記者辛菲採訪時承認,目前在大陸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是面臨著很大的風險。郭律師本人即因替多位法輪功學員及民運人士辯護而遭到當局的迫害,今年二月下旬被上海司法局剝奪律師資格後軟禁在家多個月,五月下旬郭律師因而被迫離開中國。(//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張惠妹每天沒法睡?全靠運動 從事公益紓緩
北市婦女運動嘉年華10月1日登場 張惠妹代言
散發法輪功傳單有罪嗎?
長榮幫阿妹找回遺失麥克風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