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7日訊】大陸準備在10月1日推行新法規,向在內地簽約工作的港澳台人士徵收社會保險費。港人不存在特權,將來可與內地人同樣享受保障。
如果僱主不申報,將會按每一名僱員罰款1,000元。按規例,港澳僱員如在內地供款15年,可以按月享受社保金;即使中途取消個人帳戶,也可領回部分供款。(//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