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7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美國聯邦法院今天判決,加州「聖塔克魯斯」島上的近三千隻野豬,必須被「處決」,可是一名加州商人認為,這樣太殘忍,決定為這些野豬上訴,一場人與豬的法律大戰,就此展開。
法官表示,經美國國家公園管理處和美國自然保育協會的評估,他們認為,「聖塔克魯斯」島上的野豬,不但已經損毀了不少島上的古蹟,而且對島上的珍稀物種,例如瀕臨滅絕的「聖塔克魯斯灰狐狸」,造成了嚴重的生存威脅,所以他們建議,島上的野豬必須「就地正法」;「聖塔克魯斯島」上的野豬,是一八五○年代,由到這個島上開墾的農人給帶去的。
不過加州「聖塔芭芭拉」一名商人「費德曼」則出面為這些野豬請命,他說,有更多更人道的方式,可以來處理島上的野豬問題,例如把它們抓起來帶走,或是為他們進行絕育手術都行,沒必要大開殺戒;可是加州檢方表示,由政府出面把動物帶走並不合法,一一進行絕育手術則根本不可能,還是派獵人開槍殺了它們最省事;目前在島上大約三千隻的野豬當中,管理處已經動手殺了兩千五百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