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7日訊】香港記者協會,昨日針對內地網絡作家鄭貽春因在網上發表文章而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7年,表示憤怒並提出嚴重抗議,指責中共以言入罪。
中國大陸網絡作家鄭貽春因在海外媒體網站發表評論,被遼寧省中級人民法院指為造成惡劣影響而裁定有罪。記協在致國家主席胡錦濤的公開信中表示,言論自由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而作者接受稿費亦是正常的,有關判刑是違憲的。記協並指出,被告家人將提出上訴,希望當局依法治國,不要再以言入罪。
在內地,使用互聯網作商業和教育用途頗為普遍,但當局對網絡上異見的發表控制相當嚴格。
最近,著名互聯網公司雅虎被指曾經協助中國當局調查異見人士師濤。師濤在今年3月因爲「洩漏國家機密罪」被中共判處徒刑。雅虎在事件中配合中共當局提供師濤的電郵內容,事後卻辯說該公司必須遵守當地法律。
師濤案發生後,中國安徽異見人士張林也因爲在互聯網上發表文章,被法庭判處5年監禁,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