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黑老大被殺 萬人簽名為兇手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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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訊】23日「警察黑老大被殺案」在肇慶市中院開審,梁金國等3名被告對持槍殺人供認不諱。辯方律師昨天在庭上特別出示了一份近萬名群眾的簽名書,請求法院對「為民除害」的梁金國從輕發落。

據新快報報導,2005年2月24日,時任廣東四會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的龍傑鋒駕車出行時,被梁金國連開3槍打死。然而當地群眾鞭炮齊鳴,慶祝龍傑鋒的死。

據悉,這個具有5年警齡的公安民警龍傑鋒,竟然是一個在廣東四會橫行5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老大」!此黑幫經常在四會市大肆尋舋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收取保護費、開設賭場、強佔收取河沙開發權、稱霸魚市等。

構成故意殺人,但事出有因

在法庭上辯方強調,龍傑鋒在本案有重大過錯,梁金國本想向警方舉報,但龍傑鋒的「特殊背景」讓其完全絕望,才被迫鋌而走險。因此,辯方律師將請求法庭充分考慮這一情節。公訴機關也確認梁金國殺人是事出有因。

庭審爭議

當日控辯雙方爭議最大的是,梁金國殺死龍傑鋒是不是重大立功表現?

辯方律師邵樹強提出:梁的這一槍,擊斃的不是一般良民,而是在四會作惡多端的「黑老大」。「試想如果沒有梁金國這一槍,龍傑鋒和他的『龍興社』至今仍然為非作歹,四會的治安仍然令人擔憂。」

從這個意義上講,梁金國擊斃龍傑鋒,最終導致28個黑幫成員被繩之以法,使四會眾多黑惡勢力被打掉。梁金國對國家和社會有重大貢獻,根據相關法律,「犯罪分子對國家和社會有重大貢獻的應視為重大立功表現」。

對此一說,公訴人不表認同:龍興社的覆滅是公安圍剿的功勞,怎麼可能是被告人一槍打出來的?

辯方律師則針鋒相對地反問:「為何龍傑鋒在四會橫行5年,欠下纍纍血債,卻沒有人管?從客觀上看,就是梁金國的一槍為民除了害,立了大功。沒有梁金國,龍傑鋒可能至今都不會東窗事發!」

萬人簽名

辯方律師向法庭出示了一份特殊的證據——這是一份厚厚的萬人簽名書,上面有四會市姚沙鎮、大沙鎮、鄧川鎮、東城區、城北區、城中區、新江區等地近萬名群眾的簽名。辯方律師稱,這些群眾向法院表達了一個共同的心聲——梁金國做了件大快人心的事,希望法院從輕發落。

這份簽名書共50多頁,上面密密麻麻地簽上了群眾的名字,每一個名字上面,都按了一個紅指印。在這些群眾看來,龍傑鋒被殺是「因果報應,一報還一報」。

附:龍傑鋒的「龍興社」事件時間表

1999年警校畢業的龍傑鋒成立「龍興社」

2000年龍傑鋒在夜總會出警行兇致被害人死亡

2000年起「龍興社」橫行魚市酒吧大肆收取保護費

2005年2月24日龍傑鋒被仇家槍殺

2005年3月四會「龍興社」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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