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煤勾結隱患 腐敗與血煤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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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3日訊】 今年9月,湖南省重點產煤區婁底市偵查一起官煤勾結大案,初步查出新化縣某副縣長、礦管局長、煤炭局長等32名黨政幹部、國家工作人員新化支華等3家煤礦參股,共涉及入股金額200多萬元。在這些吸納眾多官員股的煤礦裡,一年多時間內發生6起安全事故共死亡6人。鮮明的對比帶來的是隱憂。在婁底、湖南乃至全國,究竟還有多少「官煤勾結」尚未曝光?

據新華網報導,今年41歲的礦老闆康建國靠著煤炭生產經營的高額利潤迅速發家,康建國同時也是造就了這起「官煤勾結」大案中腐敗與血煤的共存。之所以有「官煤勾結」之事,主要是為了兩個煤礦的生存,為了在上面好辦事,也為了給自己創造一個寬鬆的環境。

據偵查,1998年8月,康建國承包了支華煤礦。2002年底,康建國中止承包,重組支華煤礦股份,吸納了支華村部分村民、社會人員及黨政幹部股金604萬元,以合夥企業形式生產和經營。

從2002年元月開始,康建國召集當時的煤礦管理人員開會,決定每月共同對財務盤底一次,作賬時少做收入和支出,然後將未做賬的收入和支出憑證銷毀,並對此事形成書面協議,約定不准洩露做假帳和燒帳的事,如造成了法律後果,由管理成員共同承擔。

支華煤礦重組之後,康建國又故伎重演做假賬和毀賬。2003年7月,康建國承包經營新化縣溫塘鎮雄興煤礦。在該礦,康建國同樣採取類似方式銷毀、隱匿會計資料。

據調查,支華礦一直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而雄興礦連煤炭生產許可證都沒拿到。據瞭解,從2001年-2004年,這兩個礦共發生6起安全生產事故,死亡7人。

非法獲取暴利必然要尋求政府監管部門的庇護,腐敗與血煤之間也迅速媾合。除了康建國主動邀請一些政府監管部門的「要害人物」入股煤礦分紅外,一些自恃「位高權重」的黨政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也主動提出入股要求。

據辦案人員介紹,在康建國的兩個煤礦增資擴股時,新化縣原礦管局局長和礦管局資源股長利用職權要求每人入2萬元原始股,入股後2萬元馬上變成了4萬元。而原溫塘鎮一位黨委書記則要求為自己的親友入股31.5萬元。

大量「權勢人物」入股後,康建國謀取個人利益和榮譽之途一路綠燈。這個僅有初中文化的普通農民被吸收為鎮安監員,被評為「省勞模」,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並被推薦為「全國勞模」。

在新化縣有關部門2004年康建國參評「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的多份推薦材料,上面寫著「該同志任支華煤礦安全檢查員七年,該礦從未發生過大小安全事故;康建國有功於社會,有功於人民……」。而據有關部門調查,這些推薦材料上的不少事實是虛假和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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