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光華2005年9月21日北京報導)中國國務院發佈的「信訪條例」,准許群眾向政府表達意見,但是許多到北京上訪的人士認為,他們不但受到冷漠對待,有的時候還被遣送,關押甚至毆打,使得上訪人士更感到伸冤無門。
根據國務院的「信訪條例」,公安司法機構都必須打開信訪大門,接受各地成千上萬的上訪人士敲門求助。
過去20年,中國法院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的案件增加了500倍。
中國國家信訪局也承認,群眾信訪總量目前仍然呈上升趨勢。而且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中,8成以上是有道理或有一定實際困難應予解決的。
據2004年的調查顯示,實際上通過上訪解決的問題只有千分之二。
信訪制度不能代替法律
有的專家學者認為,信訪制度是中國行政制度的一大特色,但是不能完全代替法律制度。也有學者認為,信訪機構終究不能代替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更好地履行自身義務,按照公務員法和依行政實施綱要來行政,才有利於根本解決問題。
北京一個研究社會問題的研究員指出,信訪制度不但無法解決人民的問題,反而會帶來更多的問題和困擾,因為許多問題牽涉到法律和行政部門,必須通過正常法律程序來解決問題。
這名研究員說:「法律要是有效,行政要是得力,要是有效,信訪那就得取締了,信訪機構的取締,那這個條例就得取締,信訪條例要是有效,你能解決社會矛盾問題,那乾脆就把政府和司法機構都取消,把憲法取消,你就這麼一個信訪條例就解決中國所有社會矛盾了?」
權大於法,法律無尊嚴
一名來北京上訪過的下崗人士說,他因為一個房屋購買合同糾紛和法院打過交道。
他指出,因為法院院長的出面干預,使得原先法官判決他勝訴的案件,後來又被改判敗訴。這讓他看到了司法制度的缺陷。
他表示,在中國,行政或者黨政的權力大於法律本身,一個人的意願,大於法律制度本身。他還指出,裁決他勝訴的法官向他表示,院長是領導,必須服從。
這名上訪人士說:「他原話就是說,『這個事很明白,原來是給你出了判決了,我是支持你的,而院長領導不讓這麼弄,我作為一個普通法官,我得服從領導,我沒辦法,我個人還是支持你的,不行你還上訴吧,上訴還有機會。』」
這名上訪人士由於下崗多年一直領不到工資,而多次上訪市委,結果都求告無門反而被毆打。
身為中國共產黨黨員的他表示,中國共產黨黨章有規定,任何一個黨員可以向上級反映情況,直至中央。也就是說他可以向包括中央在內的任何一個組織反映情況。
這名上訪人士說:「工作人員說,『你黨員算個屁』。後來把我打傷了,打傷以後我怕你們不相信,我後來經安陽市中華路派出所鑑定,我是被打成輕微傷。」
信訪機構龐雜 協調能力有限
中國現行的信訪機構龐雜繁多,信訪機構之間的管制協調能力有限,缺乏有效的制約。
各級信訪機構在沒有適當的監督下,對信訪案件實行層層轉辦,導致信訪不斷增加,各種問題和矛盾都從地方轉向中央,而中央又無法使問題得到解決,以至於出現更多的問題和弊端。
中國現在強調「和諧社會」,「以人為本」和「依法治國」,而目前不斷出現的上訪熱潮,如何降溫,如何使得上訪人士獲得及時的協助與公正的處理,將是政府面臨的一項重大改革與挑戰。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