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1日訊】明光社一批代表,20日早上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政府立即就早前男同性戀者合法性行為的年齡限制提出上訴。團體表示,由於政府至今仍未提出上訴,擔心此判决成為定案後,將導致不堪設想的後果。代表並交上萬多名市民簽名。
高等法院較早時裁定,男同性戀者應同女同性戀者一樣,16歲以上可以進行合法性行為。明光社截至9月19日,收集了16,005位市民的簽名,強烈要求政府為社會的倫理道德、公共衛生、以及青少年的福祉著想,應該立即上訴,推翻不合理裁决。律政司長梁愛詩則表示,仍未決定是否上訴。
判决成極嚴重負面影響
明光社指出,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的判决,備受非議,無論在法理上或社會層面而言,將造成極嚴重而深遠的負面影響。
團體認爲,法官不應漠視男性同性戀的性行爲對身體造成的傷害,他們比正常人更易出現直腸癌、失禁、腹瀉、肛裂、細菌入血等問題,對公共衛生將構成嚴重影響。尤其對於16至21歲的未成年青少年而言,判決意味著仍在青春期或就讀高中的男孩子,將不再受到法律所約束。更甚者被成年男同性戀者誘使進行高危性行爲,有關判決難以得到社會大衆(特別是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家長及教師)的支援。
明光社強調,市民基本權利現階段已獲保障,根本無必過度「釋法」,廢除原有保護青少年免受性罪行侵擾的法例。
團體更指出,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法官兼任立法會議員的角色;變相立法,却沒有充份照顧社會及青少年的福祉,亦毋須諮詢市民意見,如此下去,擔心法庭亦可繞過立法機關,以「性傾向歧視」為由,宣佈同性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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