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日訊】讀了《世界日報》8月29日「華人企業家聯合會 籌款打官司」一文,我作為這樁「官司」的知情者,覺得有必要把我知道的說出來。由於《世界日報》答復沒有在社區版登「讀者來信」的先例,希望貴報予以刊登。
2003年6月14日,兩位新唐人電視臺記者去採訪OCEAN與其他華人組織舉辦的為SARS受害者義演會。那天紐約中領館總領事到場,而這兩位記者都是法輪功學員,她們被主辦人拒在門外。我看過現場的錄像 (證據),李剛和蕭鐳對兩位記者態度蠻橫,她們拿著票卻不讓進,並非劉東所言「起因是兩名新唐人電視的記者不願買票進場」。主辦人還叫來警察說她們是法輪功來鬧場(有警察局錄音為證)。當我看到兩位記者被當眾趕出大廳,站在門外孤立無助的情形,心裏難受極了。我真想問問同是中國人的李剛和蕭鐳,為甚麼讓這兩個女孩在眾人面前如此受羞辱﹖
在這之後的1個多月裡,兩位記者和她們的法輪功朋友多次打電話給李剛和蕭鐳,還有其他當事人,希望通過溝通解決當天的問題。法輪功在中國的遭遇就不談了,可是在美國,她們在自己華人圈裡還要受落井下石的待遇,看了能不心痛嗎﹖這是違法呀﹗
如果對方能知錯就改,誠意道歉,一切都能解決了。可是對方沒有誠意怎麼辦﹖只有請「麻州反歧視委員會」出面調解。
OCEAN說,此事已讓李剛「失業」、OCEAN「癱瘓」近兩年。殊不知,兩位記者也先後失業,她們在新唐人只是做義工。此事給她們身心、經濟上造成的傷害,只有她們知道。OCEAN說,「不希望張揚這種華人社區中自己人打來打去的事」。我想問OCEAN,「是誰打了誰﹖是誰叫來了警察把同胞趕走的﹖」OCEAN說不想「張揚」,現在卻這樣「張揚」出來了。我也希望貴報能給我一個公平「張揚」的機會。
從開始到現在,MCAD的判決一直是對兩位記者有利的,她們也一直在等待被告知錯改過,不至於讓官司走到底。由於一年內的調解屢次失敗,MCAD已定下11月1日-10日開公聽會,希望社區所有關心此案的人士到時都來聽一聽。
當然,自古都以「和為貴」,如果此案能在公聽會之前誠意和解的話,對當事人、對社團、對整個社區都是一件鼓舞人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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