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太黑暗 法院閉著眼瞎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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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丁先生一家20多年前落戶北京四季青鄉,13年前該村村民竇某出賣房子,丁家以三萬元的代價買下了這個130多平米的舊宅子,雙方簽字畫押、過戶,買賣完成。不料10年後竇某的妹妹從北京朝陽回鄉里,硬說這個宅子是他哥哥先賣給她的,他哥哥出售房子她不知情。所以她要要回這個宅子。於是丁竇雙方對搏公堂。二次庭審,法庭判決:13年前丁與竇簽定的購房協議無效!宅子歸竇某妹妹所有。丁家氣憤萬分,有理的成了沒理的,法官的文字遊戲,又造成一個冤案。

丁太太說:我們當初買這個房子的時候不值錢,窮鄉僻壤的,可隨著城市開發,四季青這一帶也開始熱鬧起來了,地皮也開始升值。早晚我們這裡也得是奧運工地,都得搬遷。我是1992年12月24日向竇某買的這個宅子。北房三間、西房兩小間,還有一個130多平米的院子。買來後我們自己重新翻蓋,增蓋了四間房子(40平米),安裝了暖氣,窗戶都換成鋁合金的,原先都是破木頭的,一共有九間住房。2000年村委會重新登記丈量時,這房子的戶主寫的就是我。住了10多年都相安無事,到了2003年1月15日竇的妹妹從城裡回到村裡,表示要要回這宅子。

第一次開庭,她甚麼證據也拿不出來,竇某根本沒提出房子要留給他妹妹的事情。他們倆沒有任何證據。相隔40多天後,海淀法院又二次開庭,這回他們是有備而來,還有了證據。竇某的妹妹拿著他哥哥現在一個住處的房產證明(非已出賣的房子)上寫有幾個字「留賣竇玉紅」,他們還從鄉來開出一個批示意思是說房子是竇玉紅的。7天後法庭宣判當初我們跟竇某「買房協議無效」。這個結果意味著強盜搶劫有理。

接著竇玉紅再起訴要房子,海淀法院給駁回了。她又到中級法院上訴,中法判決書說:北房三間西房一間主體結構沒有動,判給竇玉紅,後加蓋的房子(丁家自己蓋的)另行解決。今年6月2日下來一個通知要:強制執行.執行的當天是竇的侄子村書記帶人來的.

現在我們8口就住在自己蓋的房子裡。原先買的三間北房一間西房都給空出來了,歸竇玉紅了,可他們一分錢也沒有給我們,就把房子給封了。法院說如果我們要錢要重新起訴還得有評估部門鑑定。房子被法院給執行回去了,可是錢怎麼辦?法院應該讓她把錢還我們呀.我們多次找竇玉紅,可她根本不露面了.

這個判決都給我們判蒙了,我都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解決了。中法終止了,高法立不上案.我問了好多個律師,他們看後都說,這個判決是甚麼呀,這不是明顯的找人了嗎?要房子的人沒有甚麼理由.

丁先生對法院的做法表示憤怒,他說:這個判決毫無疑問是枉法判決.根據法庭幾次記錄表明法官就是徇私枉法.法律黑暗的厲害.一個簡易程序就把老百姓給坑了.這些人簡直就是強盜!公然的搶劫,居然還是在法律的名義下,對我們人權的迫害。法律不保護人民的權益,法官不維護真理,弄虛作假,沒有職業道德,沒有良心。錢就是他們的祖宗.我家這個案子就像楊乃五與小白菜的案子一樣,要翻過來得弄掉多少個法官.北京高院是絕不會翻的.就像孫子幹壞事,爺爺能把孫子治罪嗎?院長接待日廳長接待日我們都去過,提出的問題不回答.沒人問沒人管.我聽說中央辦公廳秘書處收到的上訪信件,每天都能拉一小車,然後有2-3名帶著槍的武裝人員押送到郊區的造紙廠,放粉碎機裡,一封不帶落的,等粉碎完了,人才能回來.大概是兩天拉去一車.

他說:民事訴訟法規定兩年實效期.過兩年沒有起訴資格.合同法也是維護我們的.過沒過戶字據一但簽定都受法律保護.從古到今都是立字為證嘛.這是多麼嚴肅的一個真理,可是在法律面前都低頭了。他們就是閉著眼瞎判.我們買房13年,一家八口住了13年,法官卻說我們「沒有法律事實和依據」。文字遊戲玩的!我們要求一中院鑑定紙張、文字是不是頭十年的,我們用眼睛都可以看出來的,他們根本不給鑑定。草草就判了。

末世來臨魔鬼掌權,欺壓百姓太殘酷.這一批人真是心狠手辣不認爹娘.不認天老爺,就認錢.搜刮老百姓.我太太在這件事情上精神打擊很大,我們是善良奉公守法的公民,可是他們太囂張了.不管大頭小頭弄多少財產多少錢都嫌少,我們面臨著被掃地出門的窘況,這樣發法律合法外衣下對我們的搶劫掠奪,居然沒有人管!他們太沒有人性。

最後丁先生感歎:只有相信老天爺相信神了.把這些魔鬼撒旦弄到火窟裡去.那個退退退的,就是神的安排,這個大趨勢,誰也阻擋不了,已經定局了。大水災,大海嘯.還有前年的非典,這麼大的警鐘,他們還不悔改。他們自己滅自己.,都成了兇殘的魔鬼野獸了,可了不得.誰講真理,給你弄的無影無蹤!違反了天意了。能不滅嗎.?非淘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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