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下載音樂遭判刑 刑責比「過失致死」還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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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9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何宏儒台北報導)今天上午有立法委員邀請歌手開記者會,呼籲修法進一步保障著作權。而日前遭台北地院「刑事」訴罪的消費者陳佳惠,下午則透過委任律師,質疑法院以「比『過失致死』更重的手段」對消費者訴罪,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並呼籲行政和立法部門關心消費者的「網路使用自由」和「隱私權」!

因為透過P2P下載音樂、日前一審遭判緩刑4個月的KURO會員陳佳惠,委任律師陳鎮宏週一發表四點聲明,呼籲行政和立法部門關心消費者的「網路使用自由」。他表示:消費者透過網路平台交換音樂,卻遭法院科以「比『過失致死』更重」的刑責,認為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他指出:依舊《著作權法》,重製、傳輸行為不超過5份,或金額不超過3萬塊可以「免責」;但是法院以錯誤換算方式對當事人科以刑責,非常離譜!而去年立院迫於美國壓力取消「免責」規定,卻又沒有其他相關規範,他認為這是「法的倒退」!

他表示:許多研究報告都顯示,「網路音樂」已經是「不可逆」的趨勢。他強調:提供著作權人一定期間保護,而創作最終成為全民共有,是《著作權法》的立法旨意;他認為台北地院的判決已經違反立法原則;將在收到判決全文之後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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