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十九日電)台灣法輪功學員針對香港政府前年拒絕八十名持合法簽證的台灣法輪功學員入境事宜,與香港法輪功人士共同透過律師,越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案件預定明天開始聆訊,台灣法輪功學員今天下午抵達香港,準備出庭應訊。
二○○三年二月遭香港政府集體遣返的台灣法輪功學員朱婉琪、廖曉嵐、張震宇和盧麗卿夫婦,這次與香港法輪佛學會負責人簡鴻章,透過法律途徑向香港政府討回人權公道,成為台港兩地越洋控告香港政府違反人權的第一個案例。四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已獲得香港入境處特別發給入境許可證,將於今天下午三時四十分抵達香港。
法輪功原告代表大律師夏博義遞狀要求法院,對港府強制遣返法輪功的行政決定,遣返過程中使用暴力手段,以及對四名法輪功原告的非法拘留行為,裁定屬於違法,判處港府負懲罰性賠償責任。
另外,台港兩地原告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將於明天開審之前在中環遮打花園集合遊行到高等法院。
二○○三年二月下旬,台灣一批法輪功學員持合法簽證入境香港,準備參加全球法輪功修煉心得交流大會,其中八十人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時,遭入境處強制拘留及遣返,當時有多名女學員受到警員粗暴對待而受傷。他們於同年四月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告入境處處長非法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