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7日訊】近日長春市綠園區西新鎮村民,聽說當地規劃拆遷,分戶會多得補償,便紛紛鬧“離婚”,排長隊分家。但按照規定,2004年7月30日以後分開的房証,不增加補償。
據新文化報報道,這幾天,長春市綠園區西新鎮的幾個村裡的許多村民家不約而同地鬧起“家庭政變”,“分家”的“分家”,“離婚”的“離婚”,辦理分戶的人把派出所圍得水泄不通,這是村民集體上演的一出“苦肉計”!
昨日中午,當地派出所大廳、門口擠滿了來辦理分戶手續的村民。一位等候辦理手續的大姐分戶申請書上面寫著: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家中共有房屋四間平分,雙方均無異議。一位大叔的分戶理由是兒子成家另過,想把戶口分開。
新文化報記者看了10個人的分戶申請表,有4張寫的原因是“離婚”,理由均是“感情不和”。 原來,大夥聽說這裡要規劃拆遷才急著分戶,他們認為,分了戶補償就多了。
為了分戶村民真是想盡了“辦法”。 對於有兩套房子的村民,就趕緊分戶辦房証要補償,而隻有一套房子的人家,則想出了“離婚”和“分家”的“苦肉計”。沒房子的就申請蓋個房再辦個“房証”。
一位村民道出了其中的秘密:離婚是假,想多得補償是真,錢一到手,他們馬上復婚。原來大夥都聽說,如果把一家的“房証”分成兩個,便會得到更多的補償。
西新鎮派出所所長陳中友說:“三天了,差不多每天都有100多人來分戶。”綠園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的有關人員說,最近辦離婚是平時二三倍,其中西新鎮村民佔一多半。
那麼,是不是分了戶,分了“房証”,村民真的就能多得補償了?
據長春市拆遷辦的工作人員說,按有關規定,去年7月30日以後再分開的房証,將不再按規定增加補償。不管是離婚還是分戶,都不能多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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