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萬寶:是誰在製造農民工討薪的悲劇

冷萬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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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5日訊】農民工流著血汗爲企業或公司打工,到每個月發薪的日子,拿到勞動所得的薪水,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是一個企業或公司應該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則。然而,相當多的公司卻如同無賴一般,讓民工幹活,但民工要拿血汗錢卻並不輕鬆。他們能不給就不給,能拖就拖,什麽國家《勞動法》及其它法律,對黑心的老闆來說,連擦屁股紙都不如。血汗錢是農民工生活的依靠、改變貧困生活的橋梁、以及兌現脫貧之夢的基礎。拿不到應該入手的血汗錢,他們就只好鋌而走險、必要時殺出一條血路來討回自己的公道,哪怕是以悲劇告終也在所不辭。

目前官方媒體所報道的王斌餘案件,就是因爲討薪無果而演變成怒殺4人、重傷1人的悲劇的。本來,農民工所從事的工作風險性極高、工作又非常繁重、伙食惡劣、工資低得可憐,還要經常不斷地忍受各種歧視和侮辱。他們忍著、忍著、忍著,唯一的希望就是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錢。當這樣基本的願望也化爲泡影時,農民工之一的王斌餘憤怒了,走上了爲討薪而不得不殺人的絕望道路。此事發生在今年5月11日的晚上。他投案後的一個多月被判死刑。一個剛剛27歲的青年,還沒有嘗到美好生活的滋味,就要告別眼前的黑暗生活走向永恒的黑暗世界去了。

因討薪無果而無奈走向殺人之路的,不僅僅王斌餘一個人。7月14日出版的《南方周末》就報道過一個年僅20歲的打工青年阿星,在討薪無果的過程當中因無法忍受老闆的侮辱,憤怒地殺死老闆。阿星每個月的工資不過300元而已。可是,老闆竟然拖欠了他6個月。帶著夢想從農村來到城市,想通過自己的勞動改變貧困的窘鏡,卻被無情的社會把他送到了死亡之域。

討薪本來是一個不應該發生的事情。但在黑心老闆遍九州的情況下,討薪成了農民工幾必須面對、但卻難以完成的“任務”。討薪之難,難於上青天。去年12月份,《經濟半小時》曾經報道1起“323國道廣東乳源縣城段工程共拖欠民工工資達1,300多萬元,涉及施工隊60多個,民工670多人,拖欠時間長達8年多”的拖欠農民工薪水的事件。農民工在8年的討薪過程當中要付出多少人力物力的代價?另一則報道說,在河南省邯鄲13名農民工向黑心老闆爲討拖欠1.3萬元薪水不下50次,每次都分文未得。

爲討薪,有的農民工甚至不惜以生命作爲代價。據媒體報道:在馬鞍山一農工民吳恒金爬上50多米高的塔吊上靜坐了5個小時,向老闆討薪;去年11月15日在鄭州有17位民工爲討要被拖欠的工資,蹬上高樓準備集體跳樓,他們大多身穿單衣,在凜冽的寒風中瑟瑟發抖;也是去年在北京西客站南廣場建設大廈604房內,發生1起民工楊濤討工資不成而自焚事件;今年6月2日,20多個福建民工登上瀋陽兒童活動中心大樓樓頂,以跳樓相威脅討要建築公司欠他們的6萬元工資。有關拖欠農民工薪水的事件,可以說是舉不勝舉。然而,更加可悲的是,有相當多的農民工因無奈用自己生命作爲代價而討薪的做法,被視爲違法。上述所列舉的討薪事件中的不少當事人的行爲,就被警察認爲是“擾亂社會秩序”而遭到拘留。甚至有的媒體把農民工用生命作爲代價去討薪的做法,說成是作秀。一個冷酷、無情、麻木、無視生命的城市,在報道的夾縫中躍然顯身在光天化日之下。警察和記者的心真象鋼筋水泥般的叢林一樣,冷漠而堅硬。

一個健康、文明的社會,理應會同情關切被欺負的弱勢群體。然而,當前的社會確非常冷血地對待他們,甚至連國家的法律也無法保護他們。法律明文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但衆多黑心的老闆還是硬著心腸拖欠工資,而且,一拖就是幾個月,甚至是幾年。老闆如此無視和踐踏法律的所爲,理應得到政府的懲罰。但是,受處罰的更多的是討索欠薪的農民工。那麽,製造農民工討薪悲劇真正背後黑手難道不正是獨裁的政府嗎?

王斌餘很快就要走向了另一個世界。但他對記者說過這樣一句話:“千萬別漠視農民工的基本願望。”筆者希望每一個智力不缺陷的人都不要忘記這句話。同時筆者也想說一句話,作爲文章的結束語:給他人安全,自己也會安全。給別人希望,自己也就會有希望。(2005年9月5日于吉林)

文章來源: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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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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