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出生入死 今老幹部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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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上海新華一村是一個組建才20年的南空幹休所,這裡住著125戶部隊離休老幹部和家屬,他們原本以為可以在這裡安享晚年,不過,卻在幹休所領導在既不是城市改造需要,也不是公益事業需要,沒有任何合同及協議的情況下,要求全部住戶搬離。有關部門也沒有給他們完備的合法回遷手續,讓這些昔日出生入死的高齡老幹部非常不滿。

南空幹休所占地60畝,地處曲陽地區,環境優雅,樹木成林,那裡擁有老幹部活動中心,寬敞的食堂,潔淨的浴室,簡易的菜市和小賣部等生活設備齊全,是老幹部生活休憩的理想場所。然而,在他們耋耋之際,剛購買產權房才7年,被告知此房已屬危房,已不適合居住。

幹休所沒有給老幹部任何合同、協議及無預警的情況下,讓這些體弱多病,處於人生最後一站的高齡老人,搬到生活設施簡陋的臨時過渡房,而且回搬日期遙遙無期,部份老人無奈搬走。而部份留下來的,卻住在塵土飛揚,噪音極大,時常斷水、斷電,無路燈,外來人員複雜,生活毫無安全感的工地中。

據這些老幹部反映:「新華一村幹休所的個別工作人員素質極差,又不懂法,欺上滿下,他們倒成了幹休所的主人了,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什麼是王法?對他們來說他們就是王法,好端端的幹休所現在成了什麼樣子?他們是幹休所的罪人。作為幹休所的工作人員,他們到底給幹休所帶來了什麼?」

記者採訪到老幹部的子女,這房子是我們的,都是私有產權房,現在不管你搞開發還是改建也好,他們必須要尊重老幹部的意見,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實事求是,徵求所有老幹部的同意,他才能動,但是現在這個程式他們沒有走,瞞著大家,說拆就拆。他說危房就是危房啊,要經過專家鑑定才能算的。

老幹部的子女們表示,希望他們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給我們完備的回遷手續,只是停留在口頭上不行,不是某個領導的口頭答應就行了,我們根本沒有法律保障,明天換一個領導,如果他不執行、不負責任怎麼辦?我們要他們拿出合法的法律回搬手續,這樣才能真正保障老幹部的利益,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他們也不能隨隨便便就拆房子。

老幹部們已無數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卻得不到答覆,而這種嚴重的侵權行為,地方各級行政管理部門、新聞媒體都推說「我們不好管」,使這批曾經為這個政權打天下的老人們無處申冤。甚至在7月7日,發生了某老幹部為維護自己的房子安全,不讓房子地基受到損害,遭到野蠻施工的民工追打事件,並住院兩周餘。

今年是抗日戰爭勝利六十周年的紀念日子,他們向為在抗日戰爭中和日寇欲血奮戰而犧牲的民族英雄致以崇高的敬意,他們為這些活下來的民族英雄感到慶倖。沒有想到在新華一村卻有這樣的怪事,沒有合法的手續就要侵佔私人的房產,難道幹休所就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嗎?

老幹部的子女們表示,懂法的人是不會這樣幹的,只有不懂法的人,才會這樣做,但他們沒有想到合法的私人財產是受憲法保護。2005年,幹休所和開發商開發新華一村,所長簽訂了所謂的土地開發合同,這份合同我們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局有看過,就是這份合同侵犯我們的權力。

按照國家法律《合同法》第52條,惡意串通,損失國家、集體和第三者的利益合同為無效合同;《土地法》第16條,在土地雙方有爭議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能改變土地的現狀。從經濟角度看,開發以後的所得利益是極為不公平的,這種分配絕不不公平。三分之二的的利益被開發商所得,國家、軍隊和老贛部只有三分之一。這說明幹休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老幹部的子女說:「老人搬出去都住在臨時過渡房,雖然環境還可以,但是家已不像家了。沒有搬走的有兩個狀況很不好,一是垃圾很多;二是院子裏4個多月一盞路燈也沒有,甚至路燈都被拆除;三是沒有安全感了。讓老人非常氣憤,這些年齡都在70-85多歲的老人生活在如此不堪的環境里,非常不像話。在幹休所裏面,發生著這麼不愉快的事,還涉及到地方政府和部隊的關係,我們向各級政府和部隊多次反映情況,到現在還沒有給我們圓滿的回答。」

老幹部的子女說:「大家的心情都很不好,受傷老幹部已78歲,現在身體基本上好了,我們希望媒體把幹休所領導的作為,通過這件事曝光出來,從單位中抓出具體的腐敗份子來,我們才是房子的真正主人,盡快給我們合法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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