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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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訊】郭起真,男,1958年出生於滄州。71年中學輟學後不久到滄州市通用機械廠工作,曾在油泵油咀、鑄工、小件、鍛工車間從事車工、銑工、鑄工等工作。

74年在遭到滄州市公安局非法傳喚,導致精神失常。

78年恢復高考後報考音樂學院。

78年調入滄州市房管局,先後從事裝卸工、保管、會計、工會,並自學考取了汽車駕駛證。

82年自學語言文學專業。

86年遭到運河公安分局非法傳喚。

94年因與單位所長馬桂臣(擔任滄州市新華房管所所長)發生口角,隨即被抓到新華公安分局,不久被非法收審。94年7月28日取保釋放,釋放時辦案人員扣押了釋放證明。

94年9月9日被新華公安分局非法逮捕,1995年1月23日取保候審,辦案人員再次扣押了取保釋放證。

95年5月17日滄州市新華法院非法判處我緩刑一年,並扣押上訴狀。

96年被馬桂臣以被法院判處緩刑為由開除公職。

98年1月23日用掛號信向中央電視台、南方週末等單位寄出滄州發生的特大殺人案,真凶逍遙法外,卻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數萬字的詳細情況彙報。(受害人99年先後被無罪釋放)

為此,同年中旬,去天安門廣場請願示威被譴送回滄。

98年北京召開兩會期間,新華公安分局對我實行非法的監視居住。監視居住期間滄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隊長的人尾追我至親屬家裡,威脅我說:「你要是上訴就判你實刑,(即有期徒刑),我與你們所長關係不錯,與他姑爺關係也挺好,只要你不再舉報你們所長馬桂臣,我可以馬上恢復你的工作!」正是這個督察大隊長的不打自招,才更加證明馬桂臣與公安機關的少數狼狽為奸和對我實行一系列打擊報復的違法行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2001年(北京召開兩期間)2月2日零點,10幾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人闖入我的家門,對我的住宅進行了搜查,並且抄走了我的電腦和我七張軟盤,兩本日記和兩本電話本,十二盤軟盤在關押我的時候扣押,共計十九張,均沒有開具扣押手續。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我實行刑拘後,多次向檢察院提起逮捕申請遭到拒絕,於3月14日在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卻又第三次扣押取保釋放證的情況下釋放。電腦和所扣東西至今未歸還。

2002年11月6日(北京召開十六大前兩天)又故伎重演,再一次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將我關押(並查扣了兩台電腦,十二張軟盤,二十八本日記,以及八十多頁寫給江澤民的的手寫信件等物品。)於2002年12月22日第四次以取保釋放,卻扣押取保的釋放證。

在這次關押時辦案人員借詢問時直言不諱的說「公安局抓錯了人,誰死了,誰瘋了這與你有什麼關係?有你的麼事呀?別說你一個平民百姓,就是劉少奇這麼大的官被迫害死了又怎麼著了?」(辦案人員所指的是:98年我曾為無辜的百姓被打成殺人犯,關入死牢近三年的情況,向上級反映。)

由此可見,新華公安分局兩次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最為主要的原因可確定為以下,一、馬桂臣利用與公安的少數人關係,對我實行打擊報復;二、公安局少數人在馬桂臣的淫威之下,又不得不借我曾為滄州兩名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為名,再一次的實施更加殘酷的打擊報復。總之,辦案人員 98年的為虎作倀和2002年的欲蓋彌彰,將他們的險惡用心罪惡行徑暴露無遺。

為此,我在93年向滄州市公安局提出遊行示威的申請書,並在滄州市市委、市政府門前示威和散發強烈抗議書。

94年底,馬桂臣以郭起真對他造成名譽侵權向新華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竟然不顧事實枉判我向其陪禮道歉;中院也維護原判,並下達強制執行令。

從94年的第一次關押至今,郭起真遭到了十幾年令人髮指的殘酷打擊迫害,但為了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一個公道,也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特別是為打入死牢的無辜百姓討還清白,四十四次進京上訪,耗資十幾萬,四次在網上賣腎。95年正式向省公安廳提起強烈抗議馬桂臣與執法部門相互勾結對我一系列的打擊迫害遊行示威申請書,並多次到省政府、省公安廳、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遊行示威,散發<告全省人民書--遊行示威申請書>,在網上五次公開給胡綿濤總書記和布什總統去信請求關注。

另外還在境內外網站上發表了大量的抗議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等職能部門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文章,和一些遭受迫害聯想的文章,有<張志新,我們懷念你>、<總統和科長>、<國內國外什麼多>、<南京投毒案是真是假>、<誰為佘祥林案和自殺的警察「買單」>、<從黑河監獄看滄州發生的兩起特大殺人案>、<一個非常值得推敲的殺人案>、<從佘、聶案再看滄州的特大殺人案>、<斬斷倭寇的魔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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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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