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最大的意義便是提醒人尋找對的路,而非有利的事。
興趣,有時正是一種感覺,或稱直覺,忠於這種感覺,才有望找著生命中的綠洲。
誠如新近十年的心理學家研究得出的結果一樣,很多才華是學都學不來的,它就像風聲雨滴,松濤流水自然流動,刻意不來的,找對天賦,比起拚命的學習一堆才藝,終究無用武之地,好得了。
翻開歷史的檔案,古今中外很多有成就的人,無不從事自己很感興趣的事。
李遠哲學曾這樣形容自己善長的化學:很好玩。我想這大約就是他得諾貝爾獎的原因了。
發明家愛迪生把發明一事,當成魔術,動動腦,想一想,便有一件新奇東西出現,他不懼失敗,是因為他相信成功在前方等著,他曾有過連續五天五夜不眠不休工作的記錄,關鍵也是在興趣。
建築師法蘭克.蓋瑞(Frank Gehry)五歲時便可以利用父親五金行裡的木頭碎片,塔建複雜的建築模型;莫劄特十二歲就寫出第一首交響曲;畢卡索十三歲就進入藝術學校,這些引人側目的人,多數是先天有某方面的基因。
有些人因為某些陰錯陽差,無法即早瞭解這種天賦,但有慧根便不怕,著名的畫家馬蒂斯(Martisse)廿一歲之前,並沒有拿過畫筆,當時他是個律師書記,有一次感冒臥病,母親帶來一盒顏料,讓他打發醫院的無聊時光,卻因而改變他的人生軌道。
從此之後,他散發出來強烈的能量,瘋狂展開習畫的生涯,不停創作,終次成了大師。
美國著名的景觀設計師歐姆斯特(F.L.Olmsted)也有類似的經歷,三十歲之前他是個浮躁不安的小子,之後,彷彿靈台被打通了一樣,一排排美麗的景觀浮掠心頭,紐約中央公園的樣貌因而誕生了。
愛因斯坦的成績一直不出色,甚至有點學習障儗,老師與校長都為他傷神,但卻是出色的物理學家;割刻家羅丹也是如此,書讀得奇差,但雕塑的天分卻認人睜眼直視;哲學家亞裏士多德有溝通方面的障礙,物理學家霍金是個身體殘疾者,貝多芬聽力障礙,生物學家赫胥黎的視力有問題,汔車大王洛克斐勒的在校成績也不靈光,但是這些人全走對了路,還是一樣獨領風騷。
這些人如果沒有時間給他們風采,大約便退出舞臺了。
即使路子選對,非常堅持,人生都未必順遂,更何況走上岔路。
草葉集的作者惠特曼,曾被喻為美國的希望,他的詩與愛默生齊名,草葉集被公認是世界最偉大的文學作品之一,這一本書的第一版也落必頁自費出版的命運,最後才成了家喻戶曉的人物。
歌德最為人熟知的作品《少年維特的煩惱》,但是這本書並使他一夕成名,海威的《老人與海》,不知歷經了多少出版社的退稿,最後才定了下來,成就了他的文名,最後榮獲諾貝爾獎。
有位老先生,退休之後,用他的一雙巧手,巧妙的把一根又一根的火柴棒,搭成一間古老三合院,記者問他怎麼辦到的? 答案還是興趣。
興趣就是這麼迷人,可以使人從無到有,創造出美妙。
你能想像這些改變的滑稽嗎?
李遠哲是巴哈?
史懷哲是愛迪生?
丁肇中是梵穀?
張德培教流體力學?
魯迅當醫生?
劉奇偉跳芭蕾舞?
甘地唱搖滾歌曲?
…
…
等待有妙用,小時了了,真的大未必佳,甚至有著大必不佳的疑慮;時間是永恆的化妝師,沒它不成的;人生是一條長河,不可能一時一地,說成功便成功,智慧,有待時間的錘煉,畫三年叫愛畫,畫七年叫會畫,畫了三十年才稱得上是畫家了。
做有興趣的事,是活路,但未必因而功成名就,但做最自己無趣的事,一定是死路,終生當個機器人。
魯迅說:「世上原本沒有路,走得多了也就成了路。」他說的是,條條道路通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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