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文華綜合報導) 2004年8月,黑龍江農墾科學院女研究員李桂芹向佳木斯市中級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指控佳木斯市勞教所違背國家勞教管理制度,對她實施多種酷刑,致使她兩個門牙被打掉而遭毀容。一年後訴訟案依然沒有結果。
據明慧網報道,現年50歲的李桂芹,是名踏實肯幹的科技工作者,憑藉多年的辛勤勞動和刻苦鑽研,榮獲了研究員職稱。沒想到正當她年富力强,要爲國家農業科技做貢獻的時候,僅僅因爲說了一句“法輪功好”,就被勞教所無辜關押了兩年多,其間受盡折磨,冤情深重。
按照中國國家勞動教養管理制度規定,勞教所應保障勞教人員的合法利益,警察必須遵守“五不准”規定,其中包括:不准打駡、體罰、侮辱、虐待勞動教養人員;不准克扣、挪用、侵吞國家供應勞動教養人員的口糧、財物;勞教人員符合所外就醫條件的,勞教工作機關應在10個工作日內做好相關呈批手續。對勞教人員的申請復議、訴訟、申訴、控告、檢舉材料,勞教工作機關在5個工作日內轉送,不得扣壓等。
然而李桂芹的親身經歷却見證了中共“說一套,做一套”知法犯法的暴行。在給法院的起訴書中,李桂芹詳細記錄了佳木斯勞教所幹警王鐵軍,何强,禮永波,穆振娟等人對她的暴行,其中一段提到:
“2003年2月20日下午兩點鐘後,在三樓教室內,警戒科男警王鐵軍因我在被問是否勞教人員時回答“被强制勞教”而對我野蠻毆打。他用穿著皮鞋的脚向我的面部,頭部,身體踹了起來,直到我昏厥。醒後發現門牙被打掉兩顆幷吐血,而幹警居然狂笑說:“真是打得滿地找牙。”
爲怕外人發現,勞教所一直不讓家屬來探訪。被體罰虐待的李桂芹,身體變得極度虛弱,心律不齊,無法行走,然而勞教所依然拒絕保外就醫。
據追查國際調查顯示,這類暴行虐待在佳木斯勞教所極爲普遍。2002年6月佳木斯市勞教所曾非法關押了400多名法輪功學員,勞教所采用高頻高强度的酷刑,至少導致了九名法輪功學員死亡,他們是:畢佳新,湯紅,房翠芳,張富,陳英,趙福蘭,李鳳華,王淑君等。
該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采取了多種慘無人道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如: 强迫寫放弃修煉的保證、長期强制灌輸詆毀法輪功的宣傳、信仰侮辱、强迫造假、超期關押、送入精神病院折磨、電棍電擊面部、陰部等身體不同部位、用鋪板子、用螺絲刀等凶器毒打、用皮帶抽、粗繩捆、手銬扣銬、用鉗子夾指甲、手指夾子彈、野蠻灌食、灌濃鹽水、超强度勞動、體罰、强行扒光衣服,在零下20多度寒冷的冬天澆凉水,“開飛機”、“大背劍”、恐嚇、拳脚相加、强迫長期坐板凳、長時間不許睡覺、逼迫吃猪飼料、關小號、吊拷、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及强行注射不明藥物、勒索錢財等。
目前佳木斯市勞教所所長任世財,副所長關德君、姚德斌、孫德宏、徐利峰,政委付茂森,勞教科長劉慶臣等已被國際追查組織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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