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9日訊】一、林案一波三折,龍泉司法機關百折不撓,林樟旺至今仍關在龍泉看守所,不許取保候審,理由是有社會危險性。風聞五月份浙江省廳就作了重要批示,派省林業公安局陳副局長及麗水市林業公安處蔡處長到遂昌、龍洋宣旨,要”辦成鐵案”云云。我曾請杭州友人向浙省公安廳、林業公安局打聽情況,有副廳領導答覆妙極,可歸納為兩點:一、龍泉公安、檢察院搞了幾個月,說明林樟旺等人肯定有問題;二、有些人利用這個案子反黨(梟註:大意。”有些人”當然包括老梟在內,或主要就是指老梟。就算我利用林案反黨吧,也要是冤案才能給我利用呀—–如果不是冤案,能被我利用麼?)。
二、據當事人告訴律師,公安森林分局的吳局長(應為吳副局長)對當事人說”你們的案件是冤,但誰叫你們沒有人當官呢”。
三、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後,公安分局象徵性做做筆錄又將案件重新報檢察院,檢察院答覆余建英的詢問說”急什麼,我們還有一個月呢”。
四、據律師調查,龍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於2005年4月30日以”治安”名義向林樟法、毛根壽、梅善良等人共收取的6萬元現金,之外,林樟旺被刑拘後,龍泉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長周光明曾通過本案經辦人徐志偉收取林樟旺家屬四條大中華外加 500元現金共價值2300元,該局還試圖通過”中間人”向林樟旺家屬索取26萬元巨款,說13萬算作罰金,另13萬算作修路審批費。如果同意,一切好說。
五、除了林樟旺案,龍泉市公安森林分局的荒唐事還多呢。例如,局裡每年都要下達罰款任務;局裡幹警很多是各種大大小小”關係戶”,如此案經辦人之一徐志偉就是周光明局長的小舅子…,等等。有網民在獨樂齋留言曰:龍泉林業公安在林區的執法一直都是敲詐勒索為目的的,受他們勒索的山民不知其數,而這些受害者大部份是最貧苦.最無助的所為下等山民;又曰:看此事件的抱道,心中怒火難平,我是龍泉一市民,了解龍泉森林公安平時的所作所為,很多山民都是他們勒索的對象.他們的目的決不是為了執法,而是敲詐.龍泉的山民太苦了.請政府治一治這幫惡吏!
如果有關部門真想”治一治這幫惡吏”只要認真一查,相信是可以查清這些”基本事實”的。有當地網友說,只要查一下龍泉森林分局近幾年來的帳目等,他們就全完了!只憾老梟無職無權,老梟家「沒有人當官」的,只能眼睜睜看著周光明集團上下勾結,貓鼠一窩,把鄉親們當作砧板上的肉,把龍泉市鬧得烏煙瘴氣,哀哉!
東海一梟2005、8、9(//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