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7日訊】
上訪/信訪這兩個詞,大概很有點中國特色。如果要把它們准确地翻譯成英文,只怕還比較難用一兩個單詞來准确說明。其實,關鍵是在美國,沒有上訪/信訪這樣的行為。至于其他國家,尤其是西方國家,有沒有這樣的行為,我估計也很難找到一個例子。
首先,美國是個法治國家。公民對政府或政府官員的行為不認可,可以告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滿意,可以一級一級上訴,直至聯邦最高法院。這种向上級法院上訴的行為,倒很象上訪,但本質上又是不同的。上訪被訪的對象是行政部門。上訴則是法院,而且有嚴格的法律程序。
其次,美國是個聯邦制自底向上自治的國家。各級行政部門之間沒有直接隸屬關系。你不服州政府的某些行為,跑到華盛頓去找布什,一點作用也沒有。當然各地都有聯邦部門,尤其是IRS聯邦稅務局的分支遍布城鄉,但畢竟不像中國中央集權有著嚴格的上下級關系.你到上級那里去告倒下級,倒是真能起到作用
第三,美國有著充分的新聞自由.新聞界經常被人稱作政府的第四權.老百姓的怨气,都比較容易通過這個第四極發泄出來.而第四權的監督作用,又遠遠大于一般人的想象.
美國沒有上訪制度,看來真的值得中國人學習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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