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 大陸的人權律師和「政法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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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一、被捆綁的大陸律師

  大陸律師的普遍困境,是評述大陸人權律師事業的第一個背景。年初,一位律師朋友聊天時說,北京的律師去年被殺的二人,自殺的二人,死亡率超過除黑社會以外的其他社會職業集團。山東著名的人權律師李建強,最近準備出版一本書,標題就叫《律師,一個危險的職業》。如果重新編纂《魔鬼辭典》的「中國律師」條目,就該這樣定義,所謂律師就是危險性僅次於被告的一種人。

  維權律師的困境

  有句俗話說中國的監獄,叫做「風都吹得進去,牛都拉不回來」。在大陸,律師想為被告做牛,就等於把自己和被告的風險綁在了一起。到頭來,一陣風把牛都能吹進去。上海為拆遷戶維權的鄭恩寵律師就是這樣被吹進去的,陝西為油老闆維權的朱久虎律師也被吹進去了。這兩個案子,說明當今中國的主要衝突不是貧富間的社會階層衝突,而是共黨和社會的衝突,官府與民眾的衝突。你為窮人辯護要抓你,你為富人辯護一樣抓你。

  在中國官方的律師網,西南政法大學一位副教授也憤然發出呼籲,聲稱「朱=久虎律師的遭遇讓我們感到恐懼」。因為這種局面並非只在人權律師和所謂政治敏感案件中出現。「被風吹進去」是中國所有律師腦門上一柄隨時會落下的利劍。這把劍對鄭=恩寵來說是「洩露國家機密罪,對朱=久虎來說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對其他一些人權律師來說更可能是任何一種法律或非法律的手段。如用流氓手法騙走搶走郭=國汀和李建強的律師證。

  但對一切刑事案中的辯護律師來說,有一柄共同的劍就是1997年刑法第306條,俗稱「律師偽證罪」。在大陸的刑事訴訟中,由於證人一般都不出庭接受質證,庭審成為一種形式,審判在本質上還是「書面審理」。於是,只要律師提交的證人證言和公訴方提交的不一致,檢察機關便濫用306條,以律師偽證罪逮捕辯護律師。甚至囂張到庭審還未結束,公訴方就在法院外面把控方律師抓走了。

  中國司法制度的悲哀和荒誕莫過於此。幫助公民捍衛權利的律師,在公訴機關面前,卻淪落為全社會最弱勢的一個職業群體。當張思之律師和莫少平律師說,「我打的官司沒有一件是贏了的」。我們知道這樣一種悲哀,知道這是法治秩序中一個被撒旦看守起來的死角。因為他們都是為政治異議人士辯護。全國幾十萬律師,敢接這種案子的,據我所知絕不會超過20個。但某種意義上更可悲的是,和政府抗辯是輸得起贏不起的。輸了還好,贏了風險更大。306條這一殺手鑭的存在,導致了律師界的下列局面:

  1、新刑法頒布後近十年,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有500多名律師入獄。其中高達300人左右是因為「律師偽證罪」。律師界和學術界的一般看法,都認為這 300多起案子大部份是冤案。其中最令人心冷的例子是昆明律師王一冰先生。歷經兩年牢獄之災,二審終於被宣告無罪。王律師出獄後萬念俱灰,從此削髮為僧,遁入空門。此事在律師界引起極大轟動,也令無數懷抱法治理想走出法學院大門的年輕律師心如死水。

  2、這種局面下,大部份律師選擇了不接受刑事辯護。有一則黑色幽默廣泛流傳,「如果你要做法律工作,千萬別當律師;如果你要當律師,千萬別辦刑事案件;如果你要辦刑事案件,千萬別取證;如果你要取證,千萬別取證人證言。如果這一切你都做不到,你就自己到看守所報到吧」。目前在大陸,絕大部份被告在法庭上都沒有律師。有律師參與的刑事案件不到30%。以北京為例,律師人均辦理刑事案件在1990年是2.64件,到2000年下降到0.78件。而且這一比例在提倡法治進步的今天,仍在不斷的下降中。

  3、辯護律師的這一慘淡局面,與律師行業本身的高收入前景,對大部份律師形成尖銳的衝擊。他們將重心轉往經濟民事案件,同時也將曾經的理想主義和心底的悲涼收藏起來。律師的整體社會形象也持續下降,民眾對律師的唯利是圖傾向開始不滿。另一方面,當局卻極力的慫恿和鼓勵律師的這一傾向。如某省司法廳長在律師大會上就公開鼓勵律師多掙錢,少管「閒事」。

  儘管律師這個職業本身就是專為他人維權的。因此有人不贊同「維權律師」的說法。但對於大部份律師來說,「維權」或立志捍衛法律的正義,已在心底退隱為一個越來越遙遠的事業。但他們中的大多數對自己的職業感到屈辱,在心底認同自由價值和法治精神,認同像張思之這樣的律師才是真正的大律師。在2003年,李建強在中國律師網發起「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公開信」,很快得到一百多位律師的簽名支持。這些簽名者是法庭上滔滔不絕的大多數。但他們只是暫時被壓制的影響中國未來的力量。

  律師維權的困境

  做為他人維權的律師難,做一個為自己維權的律師,甚至也難。儘管大陸的律師已不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但他們仍然被捆綁在行政部門和官方律協的官僚體系下,仍然和當局藕斷絲連。遠遠不是具有獨立地位的自由職業者。一個連律師都不能獨立的時代,又遑論法院和法官的獨立呢。

  其一,律師沒有執業的自由。至今中國不允許律師個人自由執業。而被約束在合夥和審批的准入條件下。此外,絕大多數省的司法廳局在缺乏法律根據的情況下,向律師收取「保護費」。每年的「年檢費」和律協會費加起來,高達每人4、5千元。

  其二,律師沒有結社自由。從拿到律師證的那一天開始,每位律師就自動隸屬於律師協會。這個協會不需要你申請,也不准你退出,還要每年收取千元以上的會費。這樣的協會本質上就是黑社會,收的也是保護費。律師不能組建自己的工會或其他任何團體。一個律師朋友曾在茶樓辦了個「律師俱樂部」,一週之內就被勒令關門了。目前一些地方的律協也做一些維護律師利益的工作,就像中央電視台罵個把個縣還是罵得起。如去年四川射洪縣的律師何紅德因「律師偽證罪」被判刑,四川律協就提出了抗議。但在多數時候,律協就和所有國家單位裡的工會一樣,本質上仍是一個官僚機構和政府的二奶。

  其三,律師沒有接案自由和辯護自由。在所謂重大案件中,司法局和律協一般都會出面做工作,對律師接受案件、律師的辯護意見和辯護策略施加壓力、提出要求。譬如不准作無罪辯護等。在接案問題上,因為不能個人執業,律師在理論上也沒有選擇權,選擇權在事務所。儘管多數情況下幾乎所有人都「私自接案」。但「私自接案」名義上是違法的。

  2001年11月10日,洛陽的李蘇濱、李午汜兩位律師接連打破這種局面,成為全國第一個狀告司法行政部門的律師。由此掀起大陸「律師維權運動」的先聲。這兩個案子有幾點,和王一冰的出家為僧一樣,顯出大陸司法現狀的令人心寒。

  第一,李蘇濱狀告司法局亂收費,提出訴訟後不久,司法局就宣佈對他暫緩註冊,停了他的飯碗。

  第二,李蘇濱繼而狀告司法廳,但河南上萬名律師,竟然找不到一人願意擔任他的代理人。最後只有一位自學法律的企業老總,願意站出來為律師維權。這是中國律師史上如何荒誕而悲哀的一幕!

  第三,儘管此事一時間令洛陽紙貴。但幾次開庭當地竟然沒有一位律師敢去參加旁聽。李蘇濱案開庭,只有李午汜一人旁聽。李午汜案開庭,只有李蘇濱去旁聽。兩位律師相互支撐,孤獨至此。

  第四,2002年底,李午汜終於打贏官司,隨即被所在事務所以「宣揚封建迷信思想」為名開除,李蘇濱同時也被開除。兩位律師再次狀告司法局。漫長的訴訟一直持續到2004年底。

  這是又一個在司法行政部門淫威下,輸得起贏不起的官司。但兩位先生為律師界維權的勇氣,陸續感染了不少人。2005年,山東青島的一些律師和事務所再次發起「抗費運動」。反對司法局對私人財產的非法征收。但在行政壓力下再次被迫放棄。參與此事的一位律師在網上發帖,悲憤的問道,「我到底是律師還是狗?」

  在律師的種種普遍困境下,才能瞭解在大陸做一名人權律師的艱難,實難於上青天。

  二、「政法系」的崛起

  2004年春,《南方週末》總結近年的民間維權運動,引用了范亞峰提出的「政法系」概念。此文認為,一個以法學為背景的自由派知識份子群體正在崛起。正在逐步替代人文知識份子,成為王怡提出的民間「新民=權運動」和國內自由主義力量的主流。評述大陸人權律師的發展,這是第二個重要背景。

  近年來,關於中國制度轉型的有效話語被割為兩半。一面是政治話語持續的被屏蔽,一面則是法治話語的強勢。這一局面導致了影響未來制度變遷的四重走勢:

  一是所謂「政法系」即法律人職業集團的崛起。在民間,一批法律背景的學者、律師和自由撰稿人逐漸成為近年來民間維權運動的顯要一支,推動大陸的民主化力量轉往新的格局。在官府,另一批「政法系」學者也開始引人注目的進入體制,在中共傳統的團系、軍系、秘書系、政工系、企業系和理工系之外,成為初露端倪的一派人事勢力。如率先進入全國人大常委的信春鷹,一躍成為胡辦主任、最近擔任國家保密局局長的夏勇,新近出頭的持毛主義立場的強世功,以及進入金融管理機構的海歸派李波等人。

  二是法治話語的合法性增長。在近年中共技術官僚化的走勢中,「政法系」成為繼「理工系」之後的又一技術官僚集團。這對中國未來的憲政轉型具有極要緊的潛在政治影響。因為後極權時代制度轉型的困境之一,是話語的崩潰,或稱話語的合法性困境。當前中國有三套與憲政轉型相關的話語系統。其中,殘存的意識形態話語和民間的政治話語長期處於敵對、對峙和抵消之中。這就給了雙方都能接受的法治話語一個快速崛起的機會。

  1989年之後,經濟學話語曾在這種罅縫中強盛一時。它的特徵是在兩頭都不得罪的前提下去無限放大市場邏輯。但經濟學話語沒有能力,也沒有足夠的道義與技術兩方面的合法性,去吸納政治話語。這就使它無力對更重大的憲政轉型與政體革命諸問題發言。事實上經濟學話語在90年代的高度強盛,意味著中國知識界在整體上對政治話語的一種放棄。隨著90年代後期經濟學話語藉著產權問題,迅速向著制度問題轉向,日益接近法學範疇。最終在近5、6年時間,法治話語在經濟學帝國的圍困和勾引下,終於獲得全面超生的契機。法治話語開始替代經濟學話語,成為當代中國從官府到民間都最具「合法性」的一套話語。連省部廳局各級官員也大量湧入法學院拿碩士、博士頭銜,致使賀衛方先生憤然停止招收研究生。

  由此看「政法系」的冒起,最大的價值還不在人事上,而在話語的整合。法治話語一方面給了部份「政法系」進入專制集團內部向上攀昇的資源,同時也給了另一部份「政法系」向著政治異議人士、人權律師、社會活動家甚至未來的反對派黨人推進的資源,顯出比一般人文知識份子更大的勇氣。縱觀中國一百多年的制度變遷史,會發現唯有法治話語在今天做到了這一點:即成功的讓朝野內外和政治上針鋒相對的人們共享了一套話語。如果說當年李=鵬和王=丹之間的對話,注定了是意識形態話語與民間政治話語之間的牛頭不對馬嘴。那麼當前「政法系」的崛起可能給未來的民主化帶來一個機會,即持不同政見的廟堂與江湖,終於聽得懂對方的話,能用同一套邏輯和話語使對話有起碼的理性。

  第三個趨勢是法學家立法,包括律師參與立法。這與本文主題關係不大,略去不講。

  最後一個,是近年來法治話語的崛起,成功的吸納了政治話語。在官方體制和平面媒體的敘說中,形成了一個與以往「一切問題都是政治問題」相反的局面,即一切問題都是法律問題。

  除了6=4、法=輪功等少數具體政治事務,在大陸,幾乎一切政治問題都能在法治話語的掩護下,獲得程度不一的表達。在法治話語的高歌猛進中,短短幾年時間,最能代表中國社會對未來政治轉型最基本訴求的關鍵詞,便從「民主」置換為了「憲=政」。這是當前法治話語吸納、涵蓋政治訴求最明顯的例子。而在民間社會和政治異議空間,維權話語的崛起,也正在迅速吸納、整合甚至置換傳統的海內外「民=運」話語。

  這種咄咄逼人的勢頭,使民間的政治抗爭在一個政治專制時代,能夠部份的獲得突圍和不被當局否定的合法性。甚至也迫使傳統的政治反對力量——「民=運話語」 面臨洗牌。在海外,一部份「民=運」話語開始主動或被迫調整政治訴求,選擇與國內維權話語結合。而另一部份只談組=黨、不談維權,或完全身在國內維權話語之外的「民=運」話語,則不可避免的被邊緣化。最終結局必然徹底淡出影響中國未來政體革命的話語場。

  但是。法治話語對政治話語的吸納,也導致了法治帝國主義的擴張,開始顯示出負面的代價。因為中國的轉型不是單純的法治化,甚至不是單純的憲政化。我們面對的問題,一部份是法治問題,另一部份是不折不扣的政治問題。我們同時需要政治話語和法治話語的興起。但法治話語的強橫卻在吸納的同時,也開始遮蔽了政治話語,也遮蔽了知識份子們對自己政治立場的表達。

  政治問題法律化,一面使政治問題有機會在槍桿子下獲得表達,但一面也阻礙了政治問題的繼續表達。以往,「學術化」和「政治化」是犬儒知識份子首鼠兩端的選項。「學術化」為知識份子們表達政見提供了最好的掩體。如在90年代後期的自由主義敘說中,學者們藉助「自由主義」這一思想學術範疇,對以民主憲政為內核的政治立場進行了間接的、但卻是1949年之後最完整、最堅決的表達。「我談的是學術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是知識份子在專政者面前捍衛話語合法性的通用公式。

  今天,「法治化」和「政治化」開始成為另一對選項。「我談的是法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成為有勇氣出埃及的知識份子們停在半山腰上的第二個公式,和第二次犬儒化。「我是專業人士,不是異議人士」。也成為「政法系」知識份子在今天談論最敏感問題時一種最保險的資歷。事實上,近年來在敢言甚至敢為的各類型人群中,當局其實對「政法系」是最手軟、最顧忌的。因為當局在政治合法性危機和市場化的解救之路上,被迫的長期扶持了法治話語的強盛,就像它曾長期扶持民族主義話語一樣。今天,共產黨統治體制對政法繫在整體上的依賴,強於它對任何一個精英集團的忌憚。就算狠心抓200個作家詩人、抓200個記者編輯、抓 200個民營資本家,中共也不見得會一時崩潰。但今天,如果從整體上鎮壓「政法系」群體,絕對是這個政權無力支付的代價。

  歐陸化的技術色彩和邏輯實證主義的傾向,是一部份「政法系」集團在今天暗中推動制度轉型的路徑和護身符,但也使法治話語對政治話語的吸納成為一種遮蔽和障礙。如果政治話語不能從他們舖天蓋地的麥克風中掙扎出來,那麼普遍化的法治話語和「政法系」的抱殘守缺,也有可能成為未來中國憲=政轉型的阻礙,而不是依靠。

  在這樣的背景下觀察「政法系」的未來,最艱難的是人權律師,最了不起的和最有力量的也是人權律師。前幾年,「政法系」的中堅是一批法學家和自由知識份子。政法系最大的力量是他們嘴巴的力量。一批新興的維權律師們,在很大程度上也深受前者的影響。但未來,政法系的力量要從觀念的力量向著行動的力量轉移,「政法系」的中堅就必須從法學知識份子向著人權律師轉移。

  在我看來,沒有人權律師就沒有「政法系」。我也是政法系背景的自由主義者,我也用言論表達過我的擔當和勇氣。但我對那些中國人權律師的敬佩,超過了對任何人。他們的勇氣大於今天的任何寫作者。

  但最近一年,大陸人權律師隊伍遭到嚴重打擊。鄭=恩寵、朱=久虎入獄,郭=國汀被迫出國,李建強被沒收律師證。其他如高=智晟、張=星水、莫=少平、浦= 志強、周立太等人均受到沉重壓力。人權律師的事業,能否繼續拓展,成為大陸未來民主化的理性支柱。最重要是看他們能否得到所謂「政法系」的全力支持。而對人權律師的態度,也是大陸的「政法系」在整體上會否蛻變為政治保守主義的關鍵。「政法系」知識份子惟一正確的選擇,就是盡最大的可能去幫助、支持、聲援、宣傳甚至客串維權律師。

  這方面,許志永是第一個從學院知識份子向人權律師傾斜的先鋒。最近北京的蔡卓華牧師因印刷聖經等基督教書籍而受審的案子,則是「政法系」知識份子一次重要的集體嚐試。在國內人權律師處於最低谷的時候,青年一代「政法系」知識份子的代表人物如許=志永、滕=彪、范亞峰、陳=永苗、王怡等,以「公民代理」的方式,與人權律師高=智晟、張=星水、金曉光合作,組成了一個大陸有史以來最強大的政治案件辯護團。這種方式能否得到複製,能否贏得更多「政法系」知識份子的參與,將會決定大陸人權律師事業在未來幾年的前景。

  除了政治案件,在憲法和行政法學界,也有不少學者有勇氣介入行政訴訟,推動對行政權力的制度約束。因為大部份律師同樣也不願接手行政案件,代表當事人與政府對抗。大陸行政訴訟的艱難發展,幾乎是由學者而不是由普通律師去推動的。如憲法學家周偉,經濟法學者俞梅蓀、行政法學者馬懷德、林莉紅等,在一系列民告官的訴訟中都是積極的參與者。相比之下,大部份法理學家和刑法學者們以「學術化」掩飾自己的犬儒化,或以後現代為名掩飾自己的註釋法學和投降法學。在學院沾沾自喜,以接觸立法或埋頭掙錢為最高榮譽,對法治理想和未來的憲=政轉型充耳不聞。構成了「政法系」中最保守、最糟糕的部份。

  以此文,向大陸人權律師事業的開拓者張=思之先生致敬。

原載《燕南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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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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