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1日訊】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燕明採訪報導) 甘肅省第一起村民狀告縣政府違法佔用土地案件星期二在當地開庭審理,一百多戶村民旁聽。涉案的成縣政府被索賠二千五萬元,作為其涉嫌未履行徵用補償程序、強行拆遷,給村民造成巨大損失的補償。
星期二,甘肅隴南市成縣城關鎮一百多戶村民聚集在隴南等待開庭。村民們表示,他們提起訴訟是因為2001年9月,成縣縣政府頒發拆遷通告稱,對該鎮進行改造和開發,不久又公佈了補償安置方案。不過,政府沒有按照方案補償就進行了強行拆遷,多年來給他們造成巨大損失。
原告之一,村民代表張先生介紹他的情況說,他只獲得每個月一百零八月的補償。他說:「我實用面積一百六十平米,室內面積近五十四平米,他只賠五十四平米,每平米兩元錢的國土資源管理費,共一百零八元,每月一付,我妻兒女四年來沒住處。」
甘肅金致成律師事務所的王楝是一百十三名村民的委託代理人,他告訴記者,其他一百多戶村民的情況和張先生的大同小異,基本上沒有拿到什麼補償。
另一位受影響的村民劉先生告訴記者,對於不滿意補償、拒絕搬遷的村民,政府動用威嚇手段加以打擊,不服從的,家裡有公務員的威脅開除,或反覆做思想工作高壓政策等。
成縣政府聲稱,拆遷的目的是加強城建,不過據村民表示,拆遷後的土地被開發成商品房。王楝律師介紹說:縣政府上報省裡說是為了改善排污,現在卻在新建大樓外掛著招商廣告,商舖每平方八千多元。
王律師告訴記者,強行拆遷持續了三年,期間,村民們不間斷上訪市、省、國務院以及中央紀委,但是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村民最終決定聯名狀告縣政府和拆遷辦涉嫌違法佔用集體土地三十二畝,提出二千五百萬元的行政索賠。此案星期二在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合併審理。村民代表張先生表示:一百十三村民已全部到達隴南準備參與旁聽。
就此案,成縣政府和拆遷委託的代理人李勇對本台表示:「土地是集體所有,村民無權將土地作為自己的土地來告政府。」
王棟律師反駁李勇的說法認為──
王棟:「不是這個概念。為什麼說不是這個概念呢?按照國家規定,你把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必需要給農民補償,補償針對的對象,算是你這個集體組織,就是村委會嘛!但是補償款全部發到村公所裡啊。所有制顧名思義是集體所有,這是第一。第二,根據國家行政訴訟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只要認為你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他的合法權益,他都有權利起訴。你給我不補償,村委會拿不到這個錢,村民的合法權益當然受到侵害了。還有一個問題,你可以想像一下,這是縣與縣政府搞的事情,村委會敢跟縣政府唱反調嗎?如果要是指望村委會去起訴,永遠都不會起訴的。」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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