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日訊】(據中華網8月3日報導)發行當紅民樂演奏組合“女子十二樂坊”專輯的日本普拉提亞株式會社,與廣東傑盛唱片有限公司發生了著作權爭議,在法庭上互告對方侵權。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此作出判決,傑盛公司因所發行專輯中的《自由》、《奇跡》MTV未經授權,構成侵權,被判令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人民幣6萬元。
2003年4月1日,普拉提亞株式會社與“女子十二樂坊”的經紀公司北京世紀星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就製作“女子十二樂坊”演奏專輯簽訂了《專屬合同書》。同年5月14日,星碟公司又與傑盛公司簽訂協定,稱擁有相同錄音製品的製作者權,並將之轉讓給傑盛公司。7月24日,普拉提亞株式會社將包含15首樂曲和兩首MTV的專輯製作完成後,在日本出版發行了專輯《女子十二樂坊:Beauti-fulEnergy》。傑盛公司則在國內發行了《東京愛情故事———女子十二樂坊》、《女子十二樂坊———日本銷量冠軍碟》、《自由———女子十二樂坊》DVD。普拉提亞株式會社認為傑盛公司的上述行為侵犯了其著作權,遂告上法庭;而傑盛公司則反訴要求確認錄音錄影製品的權利歸其所有,並要求普拉提亞株式會社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普拉提亞株式會社與星碟公司的《專屬合同書》及雙方就專輯製作過程的共同陳述表明,上述作品和製品的權利應歸屬於普拉提亞株式會社。
據悉,傑盛公司已提出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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