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日報導】(中央社吉隆坡三日法新電)前馬來西亞副總理安華的律師辛赫透露,安華在對馬來西亞政府提出的民事訴訟中,贏得道歉及金錢賠償,但賠償金額不能宣布。一九九八年,安華失勢被捕後曾被警方毆打。
安華對馬來西亞政府、前總理馬哈地、與前警察首長拉希姆提出民事訴訟案,一日開庭審理,安華要求對方道歉與賠償,拉希姆承認當年他曾經毆打安華。
辛赫說,拉希姆同意寫一封道歉信給安華,這封道歉信在法庭中公開宣讀。辛赫同時表示,拉希姆也同意給予安華金錢賠償,但賠償的金額不能透露。
辛赫說:「在此一案件中,我們只能公開說明兩件事:對方同意給予賠償但金額不能透露,拉希姆公開對安華及其家人道歉。」
辛赫表示,安華對於此一結果相當高興,他也希望從此忘掉這件事。
辛赫說:「安華並未獲得馬哈地或是政府的道歉,但他認為拉希姆的道歉非常誠懇,因此他對此一結果感到滿意。安華在採取法律行動開始時就強調,他的目的不是為了金錢。安華認為警方不能為所欲為,濫用權力而不會受到任何處罰。」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被革職之前,安華是馬哈地的接班人。安華被革職後不肯就此罷休,並於九月二十日率領支持者進行大規模的反政府示威遊行,因此被警方逮捕。
被捕當晚,安華在被蒙住雙眼帶上手銬的情形下,被當時擔任警察首長的拉希姆毆打。安華被毆事件使馬哈地政府大為尷尬。拉希姆於翌年一月辭去警察首長之職。二○○○年因為毆打安華被判入獄兩個月,但是人權團體認為判的太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