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十六日電)香港蘋果日報今天發表社論認為,北京當局不准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聘請律師絕不合理,這樣的安排不僅對程翔及其家人不公平,更令人感到北京當局未能公正公平地處理程翔的案件。
社論表示,程翔因涉嫌觸犯間諜罪已經被拘留多月,可這許多月來,不管是其家人和公司都未能直接跟程翔聯絡,而北京當局更一直不讓程翔的家人為程翔聘請律師。到最近北京當局雖然已正式拘捕程翔,但仍然拒絕讓程翔聘請律師代為辯護及維護他的法律權益。
社論指出,中國的法律制度、執法制度的確跟香港及其他國家不同,但不管法律制度如何不同,被拘捕者、被告的基本法律權利是不能完全抹煞的、是不該完全置諸不理的;家人聘請律師為了解被告的情況、維護被告的法律權益正是被告最起碼的權利,北京當局有甚麼理由、有甚麼原因連程翔這個最基本的權利也扼殺呢?
更何況中國國安法第九十六條也訂明「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及控告」。程翔既然已被正式拘捕,也被偵查機關多次詢問,北京當局怎麼還不讓程翔或他的家人聘請律師呢?這對程及他的家人不是極不公平嗎?
社論說,事實上自從程翔因涉嫌間諜罪被拘捕以來,北京當局一直以單方面及不公平的方法處理案件,一直不讓程翔接觸律師。一直不讓程翔的家人及公司直接接觸程翔固然讓人遺憾;較早前北京當局更透過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單方面發布對程翔的指控、單方面披露一些抹黑程翔的材料,例如指程翔的案件涉及婚外情問題等。這種單方面「放料」、單方面洩露案情的做法對無法因應、對連律師代表也沒有的程翔固然極不公平,對程翔的家人更構成額外的壓力。
社論認為,北京當局既然已扣查程翔好幾個月、既然已對他作出正式拘捕、既然已透過官方傳媒披露程翔案件的資料,它實在該讓程翔及他的家人透過法律程序回應有關指控;而讓程翔聘請律師正正是讓程翔透過法律程序回應指控的第一步,北京當局為何到現在還拒絕讓程翔聘請律師代表他申訴呢?難道北京當局根本不打算讓程翔有一個公平辯白、公平申訴的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