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溺員工會批扣薪有違《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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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港九拯溺員工會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招待會,指責康文署對參加8月1日罷工的救生員發出扣薪警告信,是違反《基本法》及抵觸《防止歧視職工會》條例。工會強烈要求署方收回信件,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招待會上,工會代表向媒體展示康文署於8月22日發出的兩封警告信,信中指參加罷工的拯溺員善離工作崗位,違反了《公務員事務規例》,將扣除薪金。

而工會方面亦於23日向康文署署長發出一封抗議信,強烈指責康文署22日發出的信件,不但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亦抵觸《防止歧視職工會條例》。

港九拯溺員工會副主席郭紹傑表示,部分沒有參加罷工的員工獲發嘉許信及獲局方人士請食飯,明顯是搞分化,削弱工會的力量。康文署的做法有打壓公務員參與工業行動之嫌,並可能違反《國際勞工公約》及《基本法》保障工人罷工的權利。工會已經將有關資料交給律師,研究進一步行動。

今次的扣薪安排是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批核的。康文署發言人指發出通知信及在信中列明「公務員不得以勞資糾紛而擅離崗位」的字句,只為知會救生員扣減薪金,做法合法及合情理,與《基本法》賦予的罷工權利並無抵觸,而署方亦尊重公務員的罷工權利和自由。有關通知信只是向員工清楚解釋不獲發薪的安排。存檔為使人事及會計部可準確地根據個別有關記錄而對同事的薪酬作出相應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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