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被判10年刑家人吁再審

標籤:

【大紀元8月2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王怡茹2005年8月24日香港報導)中國記者師濤因為洩露國家機密罪,今年6月二審終結時被判處10年徒刑。他的母親將代表他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進行再審。

師濤的母親高琴聲在申訴狀中指出,湖南高級人民法院對師濤案件進行二審的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不但沒有聽取二審律師的意見,也沒有訊問過被告師濤,因此不服湖南省高院的判決。高琴聲代表師濤要求啟動審判監督再審程序,呼籲法院進行公平的判決,無罪釋放師濤。

37歲的師濤是自由撰稿人,先後在陝西,山西等多家媒體擔任記者,也為海外互聯網網站寫稿。在湖南省<當代商報>工作期間,師濤因為向海外網站<民主通訊>提供官方要求記者注意異議人士在六四15週年回國情況的內容而被拘捕。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4月做出一審判決,以[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將師濤判處10年徒刑。師濤在6月提出上訴,但是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決維持原判。

*律師:推翻主審可能性不大*

師濤的律師莫少平指出,中國採取二審終結制,但是在二審之後,被告仍然可以通過申訴的法律途徑來進行自救,不過申訴難以影響原本的判決。莫少平說:“申訴本身確實不影響到判決的執行,但是有可能如果法院受理之後,如果確實認為判決錯誤,他可以再審,重新審理這個案子,再做出判決的時候可以推翻以前的主審判決。(記者:這個機會大嗎?以前發生過嗎?)從程序上,肯定有這個程序的。但是通過申訴改判的比例確實不是很大,很小。但是這畢竟是法律給當事人的一個救濟渠道。”

莫少平表示,作為辯護律師,他在申訴中將不會提出新的證據材料,僅指出二審過程的瑕疵。他說:“按照中國法律的規定,二審法院必須得聽取二審辯護律師的意見。哪怕你決定不開庭審理了,你也應該聽取二審辯護律師的意見,去提訊師濤,在這個基礎之上,可以做出維持原判的裁定。但是師濤這個案子的二審法院,也就是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他本身這兩個程序都沒有走。在我們提交辯護律師意見的時候,他們二審裁定都已經打印出來了。第二,他引述的律師觀點根本不是我們的觀點,而是一審辯護律師的觀點,等於張冠李戴了。所以從這個角度講,我們覺得二審法院的裁定是很不嚴肅的。”

中國法律規定法院必須在接到申訴申請的3到6個月內做出是否受理的答覆。

*家人堅信師濤無辜*

師濤的家人對於申訴的結果並不樂觀,但是強調湖南高院二審的過程違反法律程序,因此他們必須提出申訴。師濤的弟弟師華表示,家人希望表明堅信師濤無罪的態度。師華:“這是我們的一個態度。我們堅信師濤是無辜的,我們必須要一直這樣下去。如果湖南高院不接受,我們要繼續向更高一級的法院或其他機構再申訴,再呼籲,只能是這樣的。只能表明我們的態度,發出我們的聲音。”

師濤的律師莫少平指出,如果法院駁回申訴,被告還可以向更上一級的法院提出申訴,在師濤的案子裡,上一級法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但是這也將是法律程序的最後一步。

目前師濤的家人仍然在準備申訴的材料,屆時將由師濤的母親代為提出。師華希望師濤能夠先閱讀申訴的內容,不過他們仍然無法和師濤聯絡。師華說:“現在主要的難度是見不著師濤本人。這種東西需要他本人確認簽字的,見不著他,也無法向他確認。他現在在集中訓練的階段,在這個月月底、下個月月初要被具體分配到一個監獄。在那個時候可能一個月可以看一次。”

師濤的母親除了提出申訴書之外,也向即將前往中國訪問的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阿爾波爾發表公開信,籲請關注師濤的案件。此外,600多名中國公民在因特網上聯合向阿爾波爾發表公開信,呼籲正視中國的人權問題。信裡提出了29個良心犯的案例,師濤就是其中之一。

(//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傳中共擬允許人民幣大幅貶值 專家析利弊
不看好中國經濟 外資65折甩賣上海地標大廈
拜登推動遏制中俄伊朗朝鮮四國抱團
前大陸上億身價老總:中共暗割「民營韭菜」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