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中國計劃生育政策下的超生現象,已從農村﹁超生游擊隊﹂轉變為富人特權。據國際先驅導報報導,中國富人可以透過繳納社會撫養費、取得雙重國籍或與境外人士通婚等途徑生第二胎。
報導指出,中國富人有各種方式合法生育第二胎。在廣州番禺經營鞋廠的一名商人已有兩個兒子,還想再要一個女兒。他說,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方式就是交錢,在第二個兒子出生時,計劃生育部門曾對他進行批評教育,直到他交納了一定金額的款項後,才拿到了當地開具的﹁二胎准生證﹂,並且順利給孩子報了戶口。
另一名拿到﹁二胎准生證﹂的民眾透露,﹁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本市戶籍居民與港澳台居民、華僑或者外國人依法結婚後,仍定居廣州市且再婚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涉外一方無子女或者子女不在中國大陸定居的,新組合家庭可以按規定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於是他就利用關係,辦理了馬來西亞華僑證明。
除了拿﹁二胎准生證﹂外,富人還有別的合法途徑。據報導,中國企業主在培養事業接班人的動機下,往往堅持一定要兒子,有一個兒子還希望要兩個。即使是徵收高額的社會撫養費,具有支付能力的他們也絲毫不在乎。曾有媒體透露,浙江一名私營企業主,為了生兒子支付了高達四十萬元人民幣的社會撫養費。
另外,中國影劇圈、高等院校、商業機構中的高收入人群在生育多胎的時候,也不違反法律。他們中有許多人與境外人士結婚,或是自己取得綠卡或國籍。
再者,藉機在國外生育,讓孩子自動獲得外國國籍以規避中國計生政策,也是部分高收入人士的途徑。
中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李偉雄認為,目前高收入階層的人數較少,他們不違法的超生在數量上對人口數量控制幾乎不會產生影響。但他同時承認,由於高收入階層受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很容易造成示範作用,破壞了政策法規的公正和平等,甚至引發局部事態失控。
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周皓指出,目前中國民眾較低的生育率水準是受到計劃生育政策約束而產生,而非人們生育意願的真實表現。由於民眾生育意願與政策導向間存在巨大差異,生育意願因現實條件有限而潛藏起來,一旦機會適宜,例如高收入,這種意願就變成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