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鼎堯台北二十四日電)台灣行政院衛生署今天表示,將正式對部份食品相關產品的多氯聯苯含量訂立標準,管制對象包括乳製品、肉類、蛋類、魚類、嬰幼兒食品、紙製食品容器,違者若在經糾正後未於限期內改善,將受罰新台幣三至十五萬元。
台灣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陳陸宏說,衛生署先前曾因多氯聯苯對人體影響的相關資訊不夠充分,先於民國七十四年訂立「食品中多氯聯苯限量暫行標準」,現因相關研究陸續出爐及適法性問題,決定將「暫行」兩字拿掉,讓食品的多氯聯苯含量有正式規範,但罰則、含量標準均和先前相同。
台灣食品衛生處指出,多氯聯苯若長期攝入,將累積於人體,可能引發皮膚過敏、呼吸和免疫系統受損、痛風、貧血,甚至導致肝部病變。
食品多氯聯苯限量標準的相關資訊,可至食品資訊網//food.doh.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