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二十一日電)一改再改的人工生殖法草案,搖擺在是否開放代理孕母之間,最近台灣衛生署版的草案擬同意有條件開放,且對代孕媽媽不設國籍限制。醫界人士擔心,如果照案施行,可能會出現商業仲介,外勞淪為地下孕母。
人工生殖相關法規現在處於真空過渡期,舊有的條例已經失效,人工生殖法則在草擬階段,最大的爭議在 於是否開放代理孕母;代理孕母公民會議的建議是代理孕母另立專章,配合優生保健法,以利人工生殖法完成立法。
台灣衛生署新近草擬的人工生殖法草案內容,規範不孕 夫妻或懷孕有害生命的夫妻,在精、卵自備的前提下,可委由他人代孕,代孕為有償行為,代孕媽媽必須成年且有順產經驗,沒有國籍限制,代孕到分娩後可獲得營養費,必要醫療檢查及工作損失、交通費用等,也由委託者負擔。
致力推動代理孕母的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認為,草案的立意雖好,但是擔心造成部分不孕夫妻鑽漏洞,再加不肖仲介商穿針引線,造成外籍監護工變成代孕媽媽的來源。
陳昭姿本身即因先天性子宮發育不全,友人因意外懷孕而無法屢行代孕的承諾,最後陳昭姿透過收養,圓了擁有孩子的夢。她說,曾有其他人願意私下代她懷孕 ,但是她都拒絕,只希望代理孕母合法化,讓不孕夫妻不必非得領養才能擁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