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北民營石油最新動態:再次進京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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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訊】8月15、16兩日,陝北榆林市靖邊、橫山、綏遠和延安市安塞四縣四名投資者分別到中央相關部委遞交意見書,報告事件真相,表達投資者對5余額0、30日兩次部門會議某些人員發言的不同意見。

就“陝北民營石油事件”致國家相關部委相關人員的一封信

  今年5月份“陝北民營石油事件”進入正式訴訟階段,特別是陝西地方政府官員再次對投資者的維權行動鎮壓以來,我們陝北石油投資者不斷從各種渠道聽到中央相關部委對陝西官員作法的肯定性意見。但在8月初正式了解到榆林市政府印發的“中省肯定我市石油清理整頓工作主要匯編”內容後,還是感到十分震驚。我們對各位參會人士在表態中所表現出的不明真相、輕率、思維方式和立場感到震驚。該文件反映了陝西三級政府官員5月份在北京的一系列活動,重點反映了 5月30日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的專題會議,以及5月20日中辦和國家信訪總局牽頭的聯席會議對“陝北石油事件”的研究討論情況。

  由於擔心這兩次會議誤導中央負責同志的看法和決策,並已經給陝西地方政府發出了錯誤的信號,我們投資者感到有必要也有責任就兩次會議和各位的表態提出我們的看法,希望各位能夠兼聽則明,希望中央負責同志能夠聽到除官員匯報外的6萬投資者的聲音。

  一、兩次研究“陝北石油事件”的專題會議,只聽取了陝西各級政府官員一方的匯報,6萬多投資者、7位律師,200多位對這一事件進行過深入研究的我國著名法學家和經濟學家竟無一人與會。這能全面客觀的掌握情況嗎?這能得出正確的決策意見嗎?

  二、陝西省官員和參會的部委人士,多次提出投資者和律師以“維權護法”的名義,以“法律”的名義制造不穩定。請問除了“法律”的名義,“維權護法”的名義外還有什麼名義?如果由各位來做,是不是要打出“替天行道”的名義?請問到底是誰在制造了不穩定?投資者在開采石油以前和開采石油期間上訪過嗎?依法維權過嗎?是誰在大肆招商引資?是誰與投資者簽的合同?是誰撕毀了合同搶了井?是誰想不補償就不補償,想怎麼補償就怎麼補償?把人家東西搶了,還不讓喊幾聲冤,法律制定出來就是維護人們的利益嘛。比較一下律師介入前和介入後陝北油區的社會秩序,就知道律師才真正維護了穩定。自己的錯誤行為制造了不穩定,反過來又嫁禍於律師和投資者,要挾中央。我們投資者的目的從來都是明確的,就是維護我們的經濟權益,問題妥善解決了,維權也就結束了。

  三、陝西官員和一些部委人士多次提到投資者非法開采。當初招商的時候,政府說依據的是《礦產資源法》,近10年後搶井的時候政府又說依據的是《礦產資源法》,有這樣引用法律的嗎?這個所謂的違法開采到底涉及的是《礦產資源法》的哪條哪款,至今陝西沒有任何一個官員能夠說得出來。而實際情況是,《礦產資源法》並沒有規定民營企業不能開發,只能由國家來開發。況且從當時的情況看,是經過中央有關決策部門批准的,開采行為是國務院領導許可的。按律師和法學家對陝西地方政府與中石油的協議,以及與投資者的合同的研究結論,民營企業的開采行為是中石油開采行為的延伸,只要中石油是有資質的,民企就不存在資質的問題。我國法律有一個最高原則,沒有法律的規定,任何政府部門都不應自己找理由非法地剝奪和限制個人的私有財產,包括私營企業家的財產。民營企業在陝北進行開采快10年了,政府收稅收費也已經快10年了,征稅本身就證明了政府承認民企經營的合法性。就是所謂的1239文件,提出的也只是收購、兼並、入股等方式。1239號文件是1999年下發的,而大多數投資者是在1999年後被地方政府招商鼓動來的,並與政府簽訂了合作開采協議,這能說民企是非法進入的嗎? 這不是陷民於難嗎?

  四、陝西官員提到政府是“有償收井”。請問是誰一開始提出了“無償沒收”的口號?後來所謂的適當補償,總不能由你一家定價錢定標准吧。按投資者和經濟學家的測算,實際補償不到應補的20%。當時廣東一家投資者開采的油井,中石油長慶局提出了3.8億元的收購價格,陝西就只給人家補償了7000 萬。陝西官員在會上提出的所謂的“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逐一核實解決,對損失大、確實生活有困難的群眾,采取低保、救濟補助等措施解決了生活困難”,敢說是事實嗎?直到現在還有多少投資群眾流離失所,啼饑號寒。這不用辯論,一去便知真相。

  五、陝西官員所謂處理了參與打井的干部。請問陝北有多少領導干部參與了打井,處理了哪幾個?即使有干部參與打井,那只是你政府懲治腐敗的內部事情,不能把所有投資者都趕走。就像國內有男人參與嫖娼,你就不能把所有的良家婦女都趕到國外去。油井沒收後,直接參與鑽采公司管理經營的不都是政府派去的干部嗎?中央三令五申,專項整治的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問題,為什麼在陝北地區就一直解決不了?各位應當了解,民企經營期間,給國家交了多少稅多少費,辦了多少社會公益事業。官員經營期間,產量下降了多少,稅收減少了多少,辦沒辦社會公益事業。查一查現在的油井是怎麼經營的?既然是收歸了國有,為什麼出現了大量的干部富翁呢?查一查現在是否浪費了資源,污染了環境。陝西官員指著原來就沒有污染過的一條河流給電視台記者看自己治污的政績,指著民企自己改造的油井給記者誇自己管理上了水平,不是事實嗎?

  六、陝西地方政府暴力搶奪民營油井的錄象已為國內外人士所了解。在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走上了依法維權的道路,陝北油區的社會秩序從此大為改觀。而陝西官員對此卻采取了相反的思維:把投資者在一塊商量維權事宜叫做“非法集會”;把律師收取律師費(案所涉及的資產量,律師費是微不足道的),投資者籌集辦案費用叫做“非法集資”;在投資者正式起訴前,出於善意和政府進行的協商對話叫做“聚眾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陝西官員為搶奪油井,為 “息訴罷訪”,各級成立了專門的機構,召集了不知多少次會議,采取了多少針對投資者的行動和對中央部委的活動,也能這麼定性嗎?花了多少錢,直到最近有人還在叫囂要再花兩億元擺平各部委。花納稅人的錢來干這些事情,是什麼性質呢?在這裡需要說明的是,5月11日,100多名投資者代表到陝西省委進行訴前對話,完全不是陝西官員說的那樣圍堵省委、省政府機關大門。當時9名代表在省委會議室與30多名各級官員對話,其他的代表就站在道路兩旁靜靜地等待。一千五百多家石油企業只安排了部分企業參與對話。每個企業只派了一名代表,沒有超過新上訪條例五個人的規定嘛,6000人參與對話也沒有違反規定嘛,這還暫且不論信訪條例的規定能否作為違法的依據。

  七、陝西官員強調《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後,專家學者以此為依據支持投資者的維權行動。其實政府開始搶井時,許多專家就對陝西地方政府的做法持反對批評意見。批評的依據是現有的憲法和法律,是中國共產黨的十六大精神。投資者引用專家的發言,不是“斷章取義”,而是每一個專家的發言要點。如果各位真要認真研究的話,我們可以把會議發言的內容全部送上。按某些參會人士的說法,後來制定的政策當然不能作為判定以前事件的政策依據,但上述既定的《意見》難道不應該作為探索解決矛盾,推動改革的政策路向嗎?

  八、從兩次會議參加的部門結構來看,從會議的組織形式來看,從參會人員發言的價值取向來看,是與我國中央改革開放的大精神相脫節的,與建立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的國家價值取向相脫節的,是與新一屆中央政府親民近民的要求相脫節的。我們不否認一些參會人員有一些建設性的意見,但這兩個會議總的精神是有問題的。

  尊敬的各位官員女士們、先生們,陝北民營石油投資者的法律維權正處於非常艱苦的階段。盡管不斷遭到陝西官員的嚴酷打壓,但我們有問題最後總會妥善解決的信念。這個社會決不能允許一些人再恣意妄為,逆進步潮流而動。過去我們認為自己就是弱勢群體,經過多年的市場經濟實踐,和兩年多來的維權實踐,我們認識到一個人一旦有了信念,這個人就是個強大的人。十幾萬涉油群眾有了市場經濟的信念,有了法律的信念,有了權利的信念,那就是強大的人民。“陝北油田事件”已為國內外所共同關注,已經成為中國改革中的一個歷史性事件。我們要求自己,我們也希望各位在這一事件中扮演積極前進的角色,推動我國在國際上市場經濟地位的確立,促進我國法治社會目標的實現。這件事遠遠沒有結束,這不陝西官員一邊還在抓捕,我們七、八個投資者又到北京給你們寫信嘛。“言者無罪,聞者足誡”。

  陝北6萬民營石油投資者,600多萬老區人民祝各位

  身體健康 工作進步

                           2005年8月15日

追隨勇敢者的腳步

——因“陝北民營石油事件”而起

  引起國內外持續關注的“陝北民營石油事件”,已經成為中國大陸改革進程中的標志性事件。其標志性不在於涉及中國石油這一敏感話題;不在於涉及包括陝北六萬民營石油投資者在內的十數萬人之眾,盡管這個人數已足以稱之為“陝北人民”;也不在於涉及1500多家民營企業,上百億元的民營石油資產,盡管這已經構成一個重要的民間經濟產業。這一事件的標志性意義在於其讓所有關注中國改革進程的人,明晰地感到中國大陸已經進入一個博弈的時代。

  此次圍繞石油進行的博弈,一方是數萬充滿活力並有所成就的民營投資者,另一方是掌握著巨大公權力的陝西地方三級政府官員。在這場博弈中雙方都動員了各自所能動員的力量以達到自己的目標。投資者要奪回自己被政府官員奪走的石油財產,政府官員則要拼力維護掠奪後形成的現有秩序以及巨大的個人既得利益。到目前為止,投資者在事實真相、法律法理依據、學術理論界以及公眾輿論上處於上風。陝西地方政府官員在越來越公開和嚴重的非法狀態下,再次讓其掌握的國家暴力在雙方的博弈中起了支配作用。現已抓捕了10名投資者維權代表,和首席訴訟代理人朱久虎律師。其工作的方向還包括對輿論、各級法院以及對民營投資者支持力量的壓制。投資者本意在法律軌道上對政府進行“法律行動”的明爭,受到了陝西地方政府官員“穩定行動”的暗斗的阻擊。從最近的形勢看,這場博弈遠沒有結束,越來越多人士開始發出對投資者支持性的聲音,加入到這場正在持續深入的博弈隊伍中。

  這場面對面的利益博弈,其實是另一場制度博弈的繼續。在上一場民營石油經濟與官辦石油經濟的博弈中,後者以失敗告終。在官辦經濟被迫放棄的領域,民營石油經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從1998年陝西地方政府對中石油長慶局、陝西省延長石油局、社會企業及民營企業的統計數字比較中即可見一斑。民營企業開拓的地方石油的時間只相當於國有延長石油局的五分之一,產量卻超過後者的1.8倍,而實現利稅相當;從投資而言,民營企業不及國有長慶石油局的 1/3,而產量卻超過後者的一半,利稅與之相當。區別還在於上述兩家國有企業占據的是陝北地質條件最好的地方,而民營企業是在礦藏條件最差的山區發展起來的。第一場博弈的結果,為第二場博弈拉開了序幕。第一場博弈是按照規則展開的,第二場是因政府官員破壞了規則才引發的博弈。在是否按照法律規則解決紛爭的問題上引起了新的更嚴重的紛爭。在一個文明的國度,當問題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時候,毫無疑問,既定的法律就是雙方都應認可的解決管道。

  這是一場真正的博弈,作為中國大陸目前最大的行政訴訟案,其意義遠超出了數萬投資者與當地官員的利益紛爭。這場博弈,正在見證著中國的市場經濟是否在沿著正確的軌道成長,見證著中國的法治社會是否在真正的法治精神中成長,見證著中國政府倡言構建的和諧社會是否在真正開始實施。這場博弈,考驗著民眾與改革者是否有力量戰勝那些盜用市場經濟大肆進行掠奪的勢力,是否有力量戰勝那些踐踏法律或將自己的邪惡意志法律化、政府化的勢力。這些勢力在中國政府要求世界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的同時,通過自己的胡作非為告訴世界,中國就不是市場經濟國家;在中國政府在國際事務中提倡多元化,在國內不斷出台政策法律打破壟斷的同時,卻在頂風作案要重建和維持自己掌控的腐敗無效的官辦經濟;在中國政府反對某些國家繼續冷戰思維的同時,卻對自己國家的民眾進行頑固的冷戰思維。他們把人民經濟上的發展看成對自己地盤的攻城略地,把人民的依法維權看成犯上作亂。

  中國正處在一個確立未來發展方向的緊要時期。像“陝北民營石油事件”這樣一場又一場博弈的結果,決定著中國是朝著市場、民主、法治與和平的方向發展,還是不斷催生恐懼與仇恨,繼續深陷穩定與動亂的漩渦循環往復。每一次博弈都是關鍵的,每一個人的聲音,每一種力量的態度都是關鍵的。我們認為,既然我們信奉了市場經濟,信奉了民主法治,信奉了和平和諧,我們所有的人就應該為此而勇敢的努力。勇敢是信仰的果實,自由是勇敢的果實。所有熱愛中國,所有對中國未來充滿信心的人都應該同聲高歌,“這裡將是一片自由的土地,因為這裡是勇敢者的家園。”

  我們向陝西榆林、延安兩市十五縣六萬勇敢的投資人民致敬!向馮秉先、馮孝元、仝宗瑞、馬啟明、孔玉明、張萬興、王志軍、任廣明、袁佩祥、馬成功、賀建軍、劉挺發等10位身陷囹圄的民營企業家維權代表致敬!

  我們向身陷囹圄的著名律師朱久虎先生致敬!

  我們向北京的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泰福律師事務所、莫少平律師事務所、晟智律師事務所、共和律師事務所、京鼎律師事務所、華一律師事務所、中文律師事務所、傑通律師事務所等41家律師事務所以及莫少平、肖太福、李和平、張獻華、高智晟、唐國璽、祁永紅、張月賢、許志永、張星水、吳革、滕彪、江天勇、張亞梅、張峰、劉天永、翟煒、浦志強、趙曉波、劉興成、金曉光等101位律師先生、女士們致敬!他們在朱久虎律師被捕後發出了強烈的呼吁,他們也正在推動此次法律行動繼續進行下去。

  我們向中國新聞周刊、財經、國際金融報、法制日報、中國改革、第一財經日報、中國工商時報、南風窗、南方都市報、南方周末、深圳商報、經濟觀察報、新京報、中國青年報、中國企業報、中國經營報、中國經濟時報、21世紀經濟報道、亞洲周刊、鳳凰衛視、瞭望東方周刊、現代文明畫報、經濟參考報等56 家媒體,網易、新浪、搜狐、博客、博訊、人民網等37家國內外網站,31家國際媒體的176位記者先生們、女士們致敬!他們對“陝北民營石油事件”以及朱久虎律師的法律行動給予了深切的關注,並沖破阻力給予報道。

  我們向在“陝北民營石油事件”簽名聲援活動中,勇敢地簽署了自己英名的255位先生們、女士們致敬。

  我們向在“陝北民營石油事件”中抵制陝西三級政府違法行政的並堅持自己獨立意見的中央相干各部委、陝西省市縣三級政府的諸位官員先生們致敬。

  我們向孫孚凌、王光英、厲以寧、胡德平、華貽芳、遲福林等著名人士致敬!他們在“陝北民營石油事件”依法維權的艱苦時刻關於破除壟斷、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推動市場經濟改革的明確態度,給予了此次全國最大的民營經濟維權行動以有力的支持。

  最後我們特別向下列著名人士致敬!他們自“陝北民營石油事件”發生以來就給予了持續的關注,他們通過赴陝調查,召開研討會、論證會,撰寫文章,向中央政府上書等方式公開表達了對他們廣大石油投資者和律師團維權行動的支持。

  讓我們追隨這些勇敢者的腳步繼續前進!不管還要經歷多少艱險和挫折,我們一定要繼續前進!我們堅信,偉大的勇敢者將確立這個國家的偉大未來!

  於光遠、江 平、吳敬璉、巫昌禎、朱厚澤、茅於軾、肖灼基、應松年、

  張樹義、姜明安、莫玉川、保育鈞、何 偉、郭海燕、周叔蓮、萬典武、

  張曙光、曉 亮、邱兆祥、余大章、李成勳、方恭溫、冒天啟、袁綱明、

  宋養琰、唐宗焜、管益忻、李義平、晏智傑、張厚義、張學春、顧海兵、

  黨治國、孫琬仲、曹守曄、胡安潮、陳興良、謝家道、杜鋼建、李曙光、

  陳 淮、范恆山、孫立平、夏業良、夏家駿、毛壽龍、馬懷德、顧海兵、

  胡星斗、寇志新、郭道暉、曹思源、杜 光、鐘朋榮、吳明瑜、張學春、

  楊啟先、周國鈞、仲大軍、展 江、周漢華、張祖樺、李洪雷、蔡樂渭、

  田宇紅、李 健、蔡定劍、顧 健、陳光中、何永勤、楊 鵬、楊 陽、

  盧建平、徐 炳、浦志強、高 粱、劉軍寧、崔之元、丁 東、陳元平、

  李柏光、黨國英、笑 蜀、王 怡、廖亦武、郭銀星、杜導斌、湯維建、

  張耀傑、劉 狄、趙功達、王振民、陳永苗、常修澤、余樟法、許耀桐、

  陸建華、郭國汀、胡冀燕、高小勇、王光澤、秦 耕、許 行、錢志新、

  李建雄、秦 兵、楊天水、趙 昕、何忠洲、張大軍、杜義龍、狄 馬、

  向文華、康國祥、何 山、趙愛梅、王占成、周恩慧、彭爾昆、藺翠牌、

  趙景賢、朱少平、湯維建、王振民、常修澤、郭飛熊、石小敏、楊曉陸、

  許醫農、華新民、郭素平、周鴻陵、鄧聿文、陸 媛、范亞峰、陳小平、

  賈柯夫、周 勍、高 戰、周麗新、余 暉、白雅麗、劉井玉

央視與陝西榆林警方聯手抓捕陝北民營石油投資者代表

  7月25日,央視“經濟與法”欄目與陝西榆林警方聯手在武漢抓捕了“陝北民營石油事件”投資者維權代表之一馮秉先。現在馮被關押在榆林市靖邊縣看守所,榆林警方至今未向家屬出具任何法律手續。

  從7月20日起,央視“經濟與法”一自稱劉波的記者不斷通過電子郵件向逃亡在外的馮秉先聯系,表示央視領導與該欄目對陝西地方政府野蠻違法的做法非常憤慨,希望對此事進行報道,並告知領導安排一定要在8月初播出。雙方並用該記者提供的“經濟與法”節目組的公共信箱(jjyf@mail.cctv.com)進行了多次聯系。馮秉先經多方核實後,確信是該欄目要采訪,加之過去央視曾對陝北油田事件做過客觀的報道,遂決定接受采訪。原約定在央視辦公地接受采訪,馮秉先為做到萬無一失,經與劉波協商采訪地點定在武漢。7月25日,馮秉先按時趕到約定地點時,未見記者,卻碰上了榆林警察,遂被逮捕。

  馮秉先今年58歲,內蒙人,大學畢業,曾在內蒙一家大型國有企業上班,是當地有名的技術干部。90年代中期響應陝西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號召,與朋友合作到靖邊縣開采石油,經過多年艱辛的努力,小有成就。2003年5月,油井被政府搶奪後,馮秉先和其他投資者走上了維權之路。他以自己的忠誠、智慧、理性贏得了陝北廣大投資者的信任。就在2004年7月“陝北石油事件”正式依法維權以來,馮秉先被推為主要的維權代表之一。在5月11日與陝西各級政府官員進行訴前對話時,馮秉先代表投資者表達了他們對石油事件的理解,維權的法律依據以及投資者對解決問題的基本想法。在陝西地方政府決定再次鎮壓以來,馮秉先被定為主要抓捕對象之一。在逃亡的過程中,馮秉先還在為推動問題的解決作了大量的工作。多次對投資者與朋友講,“不管形勢有多麼艱苦,一定要堅持下去”,“我本人不會放棄任何表達投資者心聲的機會。”馮秉先信奉基督教,熟悉計算機和多門外語。

  就在抓捕馮秉先期間,榆林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常駐北京,榆林官員多次公開聲稱再准備花兩億元擺平北京相關單位,並懸賞幾十萬元給提供馮秉先線索者。馮秉先被抓,應驗了一句古語,“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陝北全體石油民營企業家和投資群眾強烈要求中央電視台相關負責人對此事進行說明。(//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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