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王敬之:古今人命總關天

王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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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訊】中華古諺“人命關天”,涵義十分深刻,它包含了人道和人權。社會地位有尊卑貴賤之分,人命無輕重大小之別。哪怕只是單件冤枉命案,無論事隔多少年,無論罹禍者和涉案人多麼微不足道,也不可能永久掩沒,永久壓著不見天日。

美國最近出現一件要清算五十年前老賬的小新聞,頗感人,頗有啟發意義。

美國現在強調平等,連女黑人亦可神氣活現身登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足見種族平等和性別平等確已不假。但前此若干世紀,美國的種族歧視是嚴重的,尤其黑人之命如蟻。這段歷史現象曾普遍存在過,眾所周知,並非新鮮事。可是最近,五十年前一條黑人的蟻命,懸案迄未解決,現在還是翻出來成了大話題,亦可見人的良知永不會泯,亦可見美國這社會確實穩步在前進。

事情發生在五十年前密西西比州一個小城。罹禍者是一名年僅十四歲的黑頑童。據說,他曾朝著那家專向黑人供貨的雜貨鋪的白人老闆娘吹口哨。三天後,兩個白人老闆帶了打手,闖進黑孩家去教訓他。這教訓不是毆打而已,硬是把黑童綑綁起來投江溺斃之。殘酷懲罰黑人在當時自是司空見慣渾常事,沒什麼大不了,但出了人命免不了官府追究,兩個白人老闆曾遭短暫拘捕過。但白人老闆自己沒有動手,推說是所僱用的兩個黑人僱員動的手。那兩個黑人呢?出事之後,逃之夭夭,不知去向。顯而易見,當時的官府既然緝不到“疑凶”的真身,正好樂得清閒,對這條微賤的人命案子不了了之,兩個白人老闆也獲釋沒事了。

事過境遷五十年,那雜貨鋪的白人老闆已死,兩名黑人疑兇中的一個亦已亡故,唯一活著的是被疑兇手的另一黑人,現今高齡八十二,早已不良于行,居住在一個孤老院內。他當年逃離家時,其子初生,尚在襁褓,賴母以活,母已死,這兒子現年五十一,當了該州小城的市長,主動呈請州和聯邦司法當局對這五十年未破之案進行調查,他更親自造訪孤老院,去病榻前向老爸懇求道:“心頭壓一重負只會加速您的死亡,把真相一吐為快倒能有利于您輕鬆地活下去。”但這老人一口咬定:“這件謀殺案與我無關,我知道人們議論紛紛都以為我是兇手,其實兇案發生那天我根本不在場。”那麼他何以逃跑呢?他這樣解釋:“我離家北上是為了多掙錢,根本不是畏罪逃走。”他更有力的論點是:“當時又不止是我一個離此而去,離去的人成批成批多著呢。”

當事人雖然死得差不多了,取證已難,但社會進步了,不僅司法部門極為重視,各家學府也紛紛參與論證推理。在七嘴八舌中,亦有學者高見:“此事追究無益,即使某個黑人是在白人主子指使下動手行的凶,把他作為兇手入罪也不公平,因為在當時形勢下,他若不幹則他自己就沒命了。”這話看似潑冷水,卻是一針見血洞察時弊。其實,這位黑人市長的為此懸案起勁奔走,用意既不是要為其父洗冤,亦非為了大義滅親,他的著眼點在于: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何以見得?他已著手在靠近當年黑孩喪命處的雜貨鋪舊址,建立一座“民權運動館”。這纔是:為了不能忘卻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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