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7日訊】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悉尼國際刑事法庭,8月19日將第一次開庭,審理由起訴人曾錚、章翠英、劉靜航、李寶慶、陳紅、李潔琳、梁佳霖、李宇、章學榮、孔香芽、林慎立、趙明、熊偉提交的對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及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事實的訴訟。
以下是訴狀全文:
訴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及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狀
起訴人:曾錚、章翠英、劉靜航、李寶慶、陳紅、李潔琳、梁佳霖、李宇、章學榮、孔香芽、林慎立、趙明、熊偉
第一被告人:
江澤民
原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第二被告人:
羅干
中國共產黨政治局常委、中國共產黨政法委書記
第三被告人:
周永康
中國共產黨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
第四被告人:
劉京
公安部副部長
第五被告人:
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610辦公室)
案由:1999年由江澤民劫持國家機器發起的,由羅干、周永康、劉京等人及610系統具體執行的對法輪功的鎮壓,涉及廣大中國民眾,已構成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嚴重的人權災難,迄今可證實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達2779名。為制止這種對人類文明和法制的最粗暴踐踏和挑戰,必須立即將犯罪責任人繩之以法。
訴訟請求:
按照國際法及現代法的準則,追究被告人在迫害法輪功過程中所犯的反人類罪行的刑事責任;
立即解散610組織,立即停止對全體法輪功學員的反人類罪行,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其餘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將於刑事判決下達前向法庭提出。
事實及理由:
1999年7月,江澤民利用其掌控的國家權力,一意孤行地發起一場針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鎮壓,全面系統地利用國家機器和國家政權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610系統、媒體、司法、公檢系統、教育部、文化部、政協、共青團、婦女組織、醫院、反邪教協會等均被脅持參與迫害。
為滅絕法輪功學員的精神信仰,全國的監獄、勞教所、拘留所,以及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而組建的洗腦班及部份精神病院,均成為了以酷刑迫使法輪功學員改變思想的場所。
在「肉體上消滅」的政策的鼓勵下,慘絕人寰的酷刑在全國範圍內發生,迄今已有2779名法輪功學員被證實死於酷刑。另有超過6000人被非法判刑,最長者達18年,有超過10萬人被非法勞教,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遭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更有無法統計之眾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和肉體的雙重迫害。
為執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的迫害政策,整部國家機器也同時被用來營造對於法輪功學員的恐怖環境,法輪功學員被強制從事奴工勞動、財產被掠奪、家屬、同事,包括未成年兒童均受牽連、人身自由被限制、社會生存權及基本人權被剝奪,在長達六年多的時間內無時不生活在被迫害的恐懼之中。
為實現徹底消滅法輪功的目的,江澤民、羅干、周永康、劉京等人及610辦公室,還將迫害延伸到海外,利用海外媒體、使、領館、海外間諜、某些國家的政府和公司,恐嚇、監視、騷擾海外法輪功學員,踐踏世界各國法律。
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構成了「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和「酷刑罪」。為制止時至今日仍在中國大陸全國範圍大面積發生的罪行,維護法律和人類文明的尊嚴,必須立即追究江澤民、羅干、周永康、劉京等犯罪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並解散犯罪組織610辦公室。
此致
《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悉尼國際刑事法庭》
起訴人:曾錚、章翠英、劉靜航、李寶慶、陳紅、李潔琳、梁佳霖、
李宇、章學榮、孔香芽、林慎立、趙明、熊偉
2005年8月17日
附:
公告
《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悉尼國際刑事法庭》(簡稱悉尼國際刑事法庭)公告如下:
《悉尼國際刑事法庭》將就趙明、林慎立、 熊偉、梁佳霖、曾錚、章翠英、陳紅、李潔琳、劉靜航、李寶慶、李宇、章學榮、孔香芽、等指控江澤民等人,在迫害法輪功過程中所犯的反人類罪行,進行立案審查程序。
依據審判公開的原則,本案立案審查程序將公開進行,允許公眾出席法庭聽審,允許新聞記者採訪報導。
本案立案審查程序將於2005年8月19日下午14:00時開始 ,19日的臨時法庭地點為Masonic 中心Tuscan廳內。
時間:2005年8月19日下午2時
地點:Sydney Masonic Centre. 66 Goulburn Street
大法官:袁紅冰
《悉尼國際刑事法庭》
2005年8月15日
受理案件郵寄信箱:PO BOX K582, Haymarket, NSW 2000, Australia.
聯繫電話: 王宮彪0410 340 806, 0405 533 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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