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條例:領導表揚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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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寧馨2005年8月16日華盛頓報導)《中國青年報》制定出“采編人員績效考評條例”試行稿,將記者工資獎金與報導內容是否得到領導表揚直接掛鉤。有評論人士說,這項將於8月20號開始實施的條例,是中共進一步控制媒體的措施。

這份新出台的條例實行“評分制”, 將記者和編輯的賞罰與他們的“績效分數”直接掛鉤。而“績效分數”的加減,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級政府對他們報導的表揚或者批評。

根據條例,每月讀者閱讀率最高的前三篇報導,可加50分。相比之下,得到共青團中央書記處領導批示表揚的報導,每篇可得80分;被中共中宣部批示表揚的,加120分;受共產黨的中央領導表揚的,可以加到300分。

條例還規定,新聞報導連續兩次以上受到中宣部或者團中央通報表揚的稿件,記者可獲得一次性獎勵3000到5000元。

*編輯公開信指條例媚從官僚*

據瞭解,這套條例出台之後,《中國青年報》內部暗潮洶湧,采編人員表達了強烈的牴觸情緒。該報以報導大膽而聞名的“冰點週刊”編輯李大同向報紙內部發出公開信;信中指責條例剝奪了記者對社會和官場腐敗現象的監督權利,要記者順從官僚意志,妨礙甚至破壞了中國今後的新聞改革和民主建設。

李大同在公開信中說,條例將報紙評價標準依附於官員的喜惡之下,從而造成記者編輯“奴性化、庸俗化”。

《中國青年報》被認為是中國機關報中最大膽的報紙之一。這份報紙曾經報導四川一個貧困縣花幾十萬元請歌手宋祖英演出,費用由縣裡和演出公司向企業單位強行攤派;連戰訪問大陸期間,報紙刊登著名評論家龍應台的文章,介紹台灣的民主進程。

這家報紙還第一個報導了深圳市委副書記李意珍默許市政府強行組織當地學校學生觀看其女兒製作和出演電影的醜聞。 這些報導引起廣泛關注,同時也被官方批評。

*南方週末中青報近年遭打壓*

“中國人權”資深研究員何清漣表示,南方週末報和中國青年報是中國報紙中敢於揭露中國官場問題的報紙,他們近年來都遭到了被打壓的同樣命運。

何清漣說:“中國有幾家報紙是比較好的。一個是南方週末報,這是我認為最具有媒體素質的一個群體。但是官方對其進行改造,使很多記者最後辭職離開。中青報也有一段時間很不錯,但從前年開始遇到各種問題。先是盧躍剛寫了一封公開信,現在是李大同。這是一個拉鋸戰。這是一批有良心的記者對中國政府的精神閹割所做的精神反抗。”

但是何清漣也指出,從中國的媒體大環境來看,《中國青年報》的新條例並沒有甚麼新東西。她說, 中國幾乎所謂媒體都有類似的規定來控制所謂“輿論導向”。她說,中青報的事情引起廣泛關注,主要是因為這份報紙的記者敢於公開說話,挑戰當局極限。何清漣認為,在媒體的實際運作中,類似條例的作用還不如針對具體報導的所謂“報導紀律”。

何清漣說:“除了相對穩定的法規和制度之外,當局使用所謂報導紀律的約束也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比法規的作用更大。因為法規模糊的地方,允許做的事情,紀律就可以控制,可以禁止。紀律是動態的,是針對具體的,隨時發生的事情。比如伊拉克戰爭怎麼報,要用甚麼口徑報導,甚麼不能報導,都做出非常具體的規定。”

記者試圖採訪某些當事人,但是他們拒絕談論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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